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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里的“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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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26日晚,服刑人员周××向当班干警递交了一份“特殊”的申请书,说出自己心中的诉求——希望能向监狱领导和干警申请给家中年迈的父亲汇去一千元钱,用于购买营养品补身体。

  这名服刑人员叫周××,今年46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到我监已服刑两年多,现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家里九十岁的父亲。因家处贫困农村,家庭无经济来源,只靠大哥耕种农田赡养老人为生,其余兄弟常年在外打工无暇照顾。而自己因触犯法律在监狱服刑,想到以后不能在父亲身边尽孝道,周××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妈妈已经去世,爸爸因为年纪大了身患诸多疾病,我希望尽一尽作为儿女的义务和责任,用平时在监狱省吃俭用下来的奖励津贴给我家爸爸汇过去,买点营养品补补身体。一想到父亲操劳了一生,现在还在为我担心、为我牵挂,我不能在外做个孝子,只能在服刑期间遵规守纪,积极改造,通过自己良好的表现让家中亲人多些安慰,少些担忧。”

  所谓百善孝为先。这一千元虽不多,却能体现出在“依法治监”的方针政策下,在监狱干警的悉心管教下,服刑人员学会了尽孝、尽责、有担当,摒弃了恶性,唤起了内心深处善的良知,同时也意味着监狱在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中取得的进步。虽任道重远,但在监狱干警尽心、尽责的付出下,这朵“孝心”之花会在更多的服刑人员心中盛放。(文/伍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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