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本单位办理相关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贵州省安顺监狱主要职责,特编制贵州省安顺监狱办事指南。
部门名称:贵州省安顺监狱
职能权限: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办公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安宏村
地理位置: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
乘车方式:在安顺市内乘坐12路公交车—安大厂,在安大厂乘坐双堡、木山堡公共汽车均可到达
通讯地址:贵州省西秀区七眼桥镇安宏村贵州省安顺监狱
邮 编:561000
咨询电话:0851-33506001(监狱办公室)
狱务公开热线电话:0851-33506316
腾讯QQ : 770298147
邮 箱:770298147@qq.com
第一部分 公检法和党政机关提审会见在押罪犯
一、事项名称:申请提审或会见监狱在押罪犯
二、申请条件:公检法或有关党政机关
三、联系电话:
0851—33506316(刑罚执行科)
0851—33506019(狱政管理科)
0851—33506689(狱内侦查科)
四、办事依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
五、办事流程:
由公检法或有关党政机关提出申请→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审批→持省局开具的《提审(会见)罪犯介绍信》→狱政科审核→安排会见或不予安排→会见登记室登记→安检、登记→会见监听室会见。
六、办事时限:符合申请条件时,工作日当日办结。
七、办事地点:
贵州省西秀区七眼桥镇安宏村贵州省安顺监狱
地理位置:贵州省西秀区七眼桥镇
乘车方式:在安顺市内乘坐12路公交车—安大厂,在安大厂乘坐双堡、木山堡公共汽车均可到达
八、办事需提交的材料:公检法或有关党政机关执行任务的两名以上民警或工作人员携带县级以上公检法和党政机关出具的正式公函原件、身份证(二代)、警(法、检察)官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部分 亲属、监护人会见在押罪犯指南
一、会见对象:罪犯直系亲属、监护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岳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继子女、养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二、会见次数及时间:每名罪犯每月可会见1次,每次30分钟,每次会见的亲属人数不超过3人,宽管级罪犯经监狱批准,每月可增加1次会见。
三、会见办理方式:为了方便广大群众,罪犯家属会见可以自行选择现场会见或远程视频会见的方式进行。
四、现场会见办理指南
(一)会见地点:贵州省安顺监狱会见室。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安宏村(安顺市东收费站出口至安大厂沿安木路前行三公里)。
(二)会见时间:
会见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会见监区 |
各押犯监区、监狱医院 | ||||
工作日:9:00—11:30、13:00—16:00,法定节假日监狱不办理会见。 |
罪犯亲属持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等),到监狱会见中心办理会见。
(三)办理流程:符合会见条件的家属,到监狱会见登记处进行登记、存放个人随身物品→候见大厅登记、等候叫号→进入会见通道验证→会见现场窗口登记→会见→会见结束后返回侯见大厅取回个人物品→离开监狱。
五、远程视频会见办理指南
(一)办理地点:贵州省内罪犯亲属、监护人向居住地司法局(所)。因外省暂未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罪犯亲属、监护人在外省对罪犯申请远程视频会见。
(二)会见时间:
会见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会见监区 |
各押犯监区、监狱医院 | ||||
工作日:9:00—11:30、13:00—16:00,法定节假日监狱不办理会见。 |
(三)办理流程:符合会见条件的家属,亲属、监护人向居住地司法局(所)提出申请,使用贵州远程探视帮教系统对罪犯进行远程视频会见。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会见条件的,通过贵州远程探视帮教平台向监狱进行预约,监狱根据司法局(所)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并报请监狱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司法局(所)。符合条件的约定会见时间开启远程会见,监狱按时开启远程会见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罪犯进行会见,司法局(所)通知罪犯家属到会见现场验证身份,开启会见。
六、会见须知
(一)直系亲属首次会见的,需向监狱提供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办理会见。
(二)罪犯会见亲属时,禁止使用隐语、暗语或外国语交谈。罪犯与亲属谈话不得涉及串通案情、泄露国家机密或不利于改造的内容,否则监听民警立即中止会见;
(三)罪犯亲属在会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监狱会见的有关规定,听从民警安排,不得携带武器、刀具、火源、照相、录音、录像类器材等物品进入会见室,禁止在会见现场使用手机。对违反规定的将停止会见;严重违反规定,扰乱正常秩序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851-33506008,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第三部分 信访工作指南
一、事项名称:群众来信、来访
二、申请条件: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反映问题的信访人
三、办事内容: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便民服务电话:0851—33506001(信访办)
五、办事依据:《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最新版)。
六、办事程序:
1.信访人应如实讲明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及通信联络情况;
2.信访人应将与所反映问题有关的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问题发生的确切时间与地点、所反映的问题及建议和要求阐述清楚;
3.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认真进行登记,并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就地解决的原则进行办理。
七、办事时限:办理信访事项,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对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以及处理途径和程序;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转交有关上级机关,并告知信访人。
八、办事需提交材料:信访人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如实写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诉求事项相关书面材料。
九、办事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安宏村贵州省安顺监狱办公室(信访办)
地理位置: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七眼桥镇
乘车方式:在安顺市内乘坐12路公交车—安大厂,在安大厂乘坐双堡、木山堡公共汽车均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