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722075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2-0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等5个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的批复(黔府函〔2023〕178号) |
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等
5个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
(2020—2023年)的批复
黔府函〔2023〕178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赤水市、凤冈县等5个县(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的请示》(遵府呈〔2023〕1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所报的红花岗区(新蒲新区)、赤水市、湄潭县、凤冈县、道真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3年)。
二、你市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红花岗区、赤水市、湄潭县、凤冈县、道真自治县要严格按照调整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要及时做好实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