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资产管理,对监狱权属土地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完善权属登记、规范手续、提高利用效率的相关要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供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专项调查成果的函》、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监狱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天河路29号贵州省毕节监狱01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贵州省毕节监狱01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座落于毕节市七星关区天河路29号,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业,使用权面积:92.88m²,土地使用者:贵州省新新建筑工程公司毕节机械厂工程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毕市国用(2005)字第452号,资产信息编号000000914,资产原值为名义金额1元。
二、土地使用者基本情况
贵州省新新建筑工程公司毕节机械厂工程处(以下简称工程处),系毕节监狱下属企业,该工程处承接的基建工程已完工多年,人员已分流。2017年11月,毕节监狱上报贵州省新新建筑工程公司,请求撤销工程处。同年,贵州省新新建筑工程公司回函,同意撤销贵州省新新建筑公司毕节机械厂工程处。因工程处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贵州省毕节监狱自行负责,2018年11月,经毕节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工程处撤销后所有资产及债务,划转贵州毕节海丰机械有限公司负责。
三、贵州省毕节监狱01宗地资产现状
该宗地资产实际为两个独立使用的门面,建筑面积分别为125.8m²和42m²,贵州毕节海丰机械有限公司分别与两名个体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进行对外出租,合同期限2020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现正常经营使用。
四、处置情况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监狱体制改革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0〕99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监狱体质改革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财行〔2011〕86号)文件规定,2024年12月13日,经贵州省毕节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我监01宗地,目前权属清晰,具备划转条件,同意按照不再为监管改造服务监狱行政资产划转监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无偿划转到监狱企业贵州毕节海丰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升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式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
五、公式时间
自公式之日起5个工作日结束。
六、反馈意见联系人
监 察 科:罗警官 联系方式:16685176155
后勤管理科:付警官 联系方式:16685179677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