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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之路学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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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路漫漫,孤寂常相伴

殊不知,小小圜土,亦有百态。

高墙、电网、罪犯,每一日面对的事物简单却又复杂,犯罪经历本就是些离奇的故事,而监狱正是这一切罪恶故事的终点,和罪犯打交道是一种奇妙的体验,有时会难忍咬牙置恨,生而为人竟可以恶劣到如此这般;有时又会顿觉感慨万千,虽十恶不赦却也留存斑驳善意。人性复杂,百态无常,恶与善往往交汇于此。

正因如此,教育转化罪犯是极其棘手的事,近十年从警路,坦白来说,战友们与我“守法公民”倒是改造出了不少,但真正意义上将罪犯改造成三观正常的“合格公民”的案例却屈指可数,正因如此,我想谈一谈自己对改造罪犯的一些感悟。

最直接有效的改造方法,是向罪犯展示犯罪所要付出的代价,这是降低罪犯再犯罪率最简单却也是收效最快的方法。譬如一名因运输毒品获刑的罪犯,收益只有300元,刑期却有十年,被判入狱这件事已经让该名罪犯处于后悔状态,为了避免以后人生的“得不偿失”,该犯从心理上是愿意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此时向他多展示一些法律知识与犯罪代价就能起到减少再犯罪率的作用......但此类教育并不能让罪犯们根本的恶劣人格有所改变,如果教育改造停留于此,最好的效果也只是让罪犯回归社会后做法律框架里的“恶人”,倘若有一天他们找到了“刑期短、收益高、风险小”的事儿,再犯罪丝毫不会令人感到奇怪。

因此,要真正意义上完成教育改造,还得从罪犯性格、心理上入手,这是极其复杂的,在这一点上一切形式主义、照本宣科的教育方法都不会起到太大效果。举个例子,譬如许多仇杀、情杀入狱的罪犯,犯罪行为所夹杂的情感因素本就善恶交织,绝不是哪位警官上前说几句“法律不允许杀人,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就可以转化的,何为善恶?在他们心中早已有一把尺子,利益得失早已权衡清楚,这也是为何新闻里常有服刑几十年出狱后继续杀人报复的事。对于这类罪犯,只能在服刑期间多给予他们一些积极的、正面的影响,若要彻底转化则需要寻找契机,比如许多长刑犯入狱后大都会经历两件事:妻子要求离婚和父母重病/离世,这对于罪犯是不幸的事,但对于民警而言却是教育转化的时机,常言道哀则思变,发生此类事件时加以引导和帮助多少会让罪犯三观发生一些改观,多抓住几次契机就可能让罪犯放下仇恨、恶念发生质变,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罪犯本就憎恨家庭,有的罪犯早已无所谓亲情......千人千面,且不可以常人思维考量罪犯,每名罪犯的“转变契机”都不尽相同,还得靠民警潜心寻找。

笔已至此,自觉言语已有些许凌乱,遂停笔......警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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