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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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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经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于2026年2月2日会议评审,同意对罪犯潘志达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罪名

原判刑期

刑期起止

拟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

诊断、检查、鉴别机构

符合条款

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意见

备注

潘志达

男 

1965年9月11日

故意杀人罪

无期 

2011年11月30日

2026年6月28日

诊断:乙状结肠恶性肿瘤,直肠癌伴出血。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司发通[2014]112号文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之规定。

2026年2月2日经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建议依法对罪犯潘志达提请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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