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监狱2025年
第3期死缓无期减刑、2025第4期有期无期法院立案减刑、2025年第四期法院立案假释、2026第一期有期立案减刑公告
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5日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死缓罪犯康仕民、陈兴全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11月5日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无期罪犯沙晓文、潘文俊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2025年11月28日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有期罪犯共计152人。其中:
孟超、王星、王朝忠、汤友胜、王泽鹏、郭世荣、魏明军、吴洪富、李战明、杨龙、龚成龙、李洪泉、郭佳航、陈文杰、邹玉昌、罗昌勇、张艳明、彭勇、聂粽、王玉雄、王明昌等21人裁定减刑9个月。
张永勤、张伟、潘伟、蹇泽权、邓成国、郭俊、付明平、刘江、叶其祥、喻敬勇、张朝伟、梁启发、苏明、赵有翔、阮祥荣、肖勇、谢永正、赵高义、杨文俊、黎子凯、廖小华、李廷刚、王威、秦明军、国光志、徐世友、赵庆义、姬岳财、王宇、欧阳广焱、李明友、王洪中、祝学义、王祖鑫、王跃迁、谢应才、赵才华、郭芳维、杨蓓、文兴志、黄书文、杨忠贤、罗加勋、黄文建等44人裁定减刑减刑8个月。
周天林、康玉华、康玉国、钟有华、陈伟、顾怀一、周明贵、韦易刚、张海龙、谢紫豪、冯斌、王朝井、袁迪、付关国、周祥、贺珍平、韦隆祥、廖青华、彭开洋、叶光宇、周峰、廖明刚、张帅、钟麟明、殷开品、王德光 、谢名祥、李大权、杨雁翔、胡定均、陈美乾、黄洪兴等32人裁定减刑减刑7个月。
张友兵、陈红勇、徐兴仁、曾等富、罗志全、钱红林、付与林、宋德怀、张伟建、张卫、李秀廷、付茂荣、许林洪、邵禹明、刘应刚、张涛、邹玉鹏、聂付华、宋亮、宋大雕、梁雄峰、谢誉德、叶洪胜、龙明志、吴红平、赵青应、肖熊、马庭军、刘严等29人裁定减刑6个月。
杨连明裁定减刑5个月20天。
赵华文、毛贵友、刘成贵、李国富等4人裁定减刑5个月。
杨扬、覃兴律裁定减刑4个月20天。
杨川黔、潘广全裁定减刑4个月10天。
熊进华、龙跃海、李荣欣、杨林、姚沅启等5人裁定减刑4个月。
舒乾进、石晓洪裁定减刑3个月15天。
李冰、朱艺、罗鹏裁定减刑3个月。
王远裁定减刑2个月10天。
熊恩静、陈鹏裁定减刑2个月。
晏如友 裁定减刑1个月10天
王道亮 裁定减刑1个月。
丁勇、丁稀国裁定减刑20天。
2025年12月1日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25年第4批假释罪犯汪林、黄顺强、胡元广、吴燕雄、钟磊、黄世俊、卓金云、张艺、林云志、成辉、曾华兴、王榆凯军等12人。
2025年12月23日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无期罪犯郭彪、屈永求、赵从刚、黄生龙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2026年2月3日、5日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有期罪犯共计134人。其中:
李勇、汪忠华、王忠凯、蒲涛、陈斯华、黄鹏、吴间胜、韦元超、付炎珉、朱惠中、苟朝杨、金鹰、封国松、李唐文、郭玉田、刘盛福、徐远洪、朱永、陈志隆等19人裁定减刑9个月。
张恒、张晓威、王光荣、陈祥训、葛支贵、邵勇、潘祥彪、陈志鹏、刘云幸、蒋金平、刘跃辉、袁国燕、董达学、贺顺、陈亚军、韩松、罗余洪、宋羽祥、陶圣林、康发贵、廖志强、杨光强、江兴国、管群益、陆玉传、杨宏海、杨林、陶通美等28人裁定减刑8个月。
冯航、杜城、卢树志、刘文珠、王树文、宿清胜、龙方、彭德贵、周登林、王祖国、何勇、彭小莲、王福明、王威、李伟、曾贵军、徐晓轩、任志强、汪勇等19人裁定减刑7个月。
唐昌来裁定减刑6个月15天。
王杰、周明义、曹吉祥、王红军、黄朝富、李波、李东阳、黄文文、邹华华、吴永波、林文彪、胡定海、陈如军等13人裁定减刑6个月。
汪熊熊、彭廷华、曾涛、王定、冯忠华、宋怀学、杨登、穆良权、兰仕海、张启友、张红广、熊州建、耿昕、杨合发、向军、方小伟、赵仕成、张从发、陈荣辉、杨宪、王玮、湛佳超、刘贵林、陈波、万新林等25人裁定减刑5个月。
李英豪裁定减刑4个月15天。
查正平、张亮、王涛、祝鑫、张家荣、熊谦、徐安、吉全、洪正勇、田顺华、王白卜、阿的尔哈等12人裁定减刑4个月。
李开祺、杨建文、赵高富、汤发才、杨佳、潘成等6人裁定减刑3个月。
张凯翔、郭龙康、熊明权、蒙耀军、何西向等5人裁定减刑2个月。
李秀全、王刚、杨朋、饶星、谭期等5人裁定不予减刑。
以上罪犯减刑假释程序经分监区、监区、刑罚执行科、监狱评审委员会、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监狱长办公会等环节后呈报法院,狱内评审会公示、法院公示均已对罪犯公示。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