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是通常情况下的关系构成途径;但在监狱这种特殊环境里面,却有一定的弊端。我是一个少朋少友的人,平日里也不讲究什么关系,往往随波逐流,顺其自然发展;但在监狱这种特殊环境里面,亦有一定的弊端。如果我们把自己所处的环境看作一个坐标系,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尽可能地把自己定位在坐标“0”点,经常保持与各方向的时空等距离关系。我认为这种处置法才是最恰当的,对服刑人员来说尤显重要。
“同锅”是方言,是指在一起合伙吃饭的人。刚进看守所那天,巧遇既是以前同事的儿子,又是我曾经教过的一个学生,他是监室长,于是,牢中第一顿饭,我便有了四、五个“同锅”。之后没多久,我的学生被判一年刑,调到劳动号服刑去了,我便成3号室长,我又不断的有了新的“同锅”。掐指算来,在看守所羁押十六个月,曾经和我同锅的有二十余人,其中不乏有好说好散的,也有闹别扭散伙的,还有起口角纠纷产生矛盾分开的,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都有,从始至终没有分开的只有一人,离开看守所后写信保持联系的只有二人。
入监之后,我留意观察周围的同锅现象,结果大抵也与我在看守所的情形差不多,始终如一者寥寥无几,反目成仇者不在少数,轻者口角,重者拳脚,细细想来,果真应了那句“既如此,何必当初。”的话。
狱中生活,免不了时有对同案品头论足,而言谈中不把罪责推到同案身上的也往往寥寥无几。这是常言所说的“多花必早落,不如青松好。”的另一个侧面。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提出社会存在四个不同的个人空间:
一、亲密接触,指相距约45厘米的距离。这个空间是为关系亲密的个人之间接触保留的;
二、个人距离,指相距约45厘米至122厘米的距离。这个空间是为熟人或朋友保留的;
三、社会距离,指相距122厘米至365厘米以内。这是比较正式的场合保持的距离;
四、公众距离,指相距365厘米以上的距离。这是一般公众人物保留的距离。
霍尔指出,“如果人与人之间超出了彼此间关系的社会距离界限,即有意或无意进入了个人距离或亲密距离,对方会有个人空间被‘侵犯’的感觉。这个时候,被侵犯的人往往会试图后退,或将眼光移向别处,试图避开对方,试图用一些物品筑起‘屏障’保护自己的空间。”
作为服刑人员之间,充其量就是一种社会距离关系,我们可以不呆板地把这个距离限制在某一个数据上;但是,我们完全可以用等距离来处理我们与周围的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吗?“同锅”也罢,“同案”也罢,由于自己与周围人的社会距离超限,与公众不等距离,后果必悖无疑。其实,不仅是服刑人员,就是社会人员,特别是具有一定社会职务的人员,等距离处理人际关系尤为重要。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意思是说:“天地是无所谓仁慈偏爱的,它对待万物,就像对待刍狗一样平等;圣人也是没有所谓仁慈偏爱的,他对待百姓也是平等的。”由此可见,“平等”自古至今,是人们一直追求的理想境界,在《刑法》框架下,每一个服刑人员之间都是平等的关系,因此,亦须用等距离来处置关系,不须节外生枝,搞出一些“同锅”人际关系现象,否则,麻烦就会不断发生,“同锅”也就不欢而散,有害无益。
思考一下,给自己建立一个人际关系环境的坐标系,把自己定位在坐标“0”点,经常保持于各个方向的等距离关系,哪怕处得再好的同改,也要拉开一定的距离,不要过于亲密,这样,或许对你的改造有所助宜,抑或对你的人生也会有所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