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629285 | 信息分类: | 狱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白云监狱2025年第1期法院立案减刑、陆超暂予监外执行公告 |
白云监狱2025年第1期法院立案减刑、陆超暂予监外执行公告
减刑公告如下:
2025年3月、4月经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25年第1批减刑共计139人。
唐于军、杨得富、贾佳、王正华、付贤贵、汪云、廖永发、杨荣光、王江波、黄友谊、张友贤、吕波、龙成等13人减刑9个月。
陈远、龙惠友、卿青、陈德、万兴龙、余志双、王正全、聂肖、刘挺义、许朝发、陈开江、孟港、曹桂、谭体跃、曾华彬、李鹏、杨峰、樊焕农、陈佳兴、余学林、李玉忠、陈敏、徐浦洋、罗松、李军、刘运明、刘金铭、杨裕深、安德印、林光财、刘华兴、周文权、孔斌、袁国奇、陈滔等35人减刑8个月。
谭泽鸿、徐忠、李江、张均、王玉科、邢飞、刘荣林、黄永建、汤贤平、王剑波、罗余松、李正杨、梁国涛、寇玉华、张百发、熊怀军、魏荣、杨超超、章涛、王卫、缪志勇等21人减刑7个月。
周海、云新平、余超、雷猛、段红伍、闻耘、晏芳夏、李兆卿、吴道发、曾小龙、洪林、王斌、赵绍奇、刘波、张流、赵碧国、龚达波、刘林、代斌、徐占国、李雪沙、段忠发、张心宇、宁家峰、康勇、高儒祥、任鹏、曾健朋、张洋等29人减刑6个月。
徐大颖、韦福忠、张京、文熙、甘启斌、胡涛、黄光福、吴才富、李天华、李磊、杜天发、汪禄锋、陈禹、杨胜奇、杨春懿、王一凯等16人减刑5个月。
卢林浩、郭正军、潘九运、刘计、王美强、杨航、胡万华、杨德资、陈昱昕、王祖芳、文贵贵、李洪泉等12人减刑4个月。
刘勇、李长友、续福刚、杨远富、胡凯、陈海涛、李定达等7减刑3个月。
吴超、孙勇、王坤正、郝明飞、吴昌前等5人减刑2个月。
罗文鑫减刑20天。
2025年3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卢伍军、李仆军、康定田、龚兴得、林登明、罗朝荣、张贵林、杨长江等8人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力十年。
暂予监外执行公告如下:
2025年3月31日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同意对陆超暂予监外执行。2025年4月1日监狱已将陆超和相关暂予监外执行文书移送金沙县司法局。
以上罪犯减刑假释程序经分监区、监区、刑罚执行科、监狱评审委员会、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监狱长办公会等环节后呈报法院,狱内评审会公示、法院公示均已对罪犯公示。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