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
全监党员、民警、职工: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家人和他人的幸福,为了维护党员、民警、企业职工的良好形象,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醉驾”!在此,监狱政治处向全监党员、民警、企业职工提出以下倡议: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要清醒认识到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三、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
四、积极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的危害,主动提醒、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
五、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部门举报。
六、自重、自律、自爱,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驾车、规范行车,切实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
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政治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