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羊艾等31个监狱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省编办法[2011]356号)文件精神,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我监实际,监狱制定本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监狱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及有关罪犯改造、管理的方针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刑罚执行工作。
(三)负责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负责狱情分析,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反暴狱劫狱工作。
(四)负责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工作。组织罪犯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组织罪犯进行劳动改造,协调监狱企业的关系,负责劳动安全工作;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负责社会帮教和刑满释放人员接茬帮教工作;负责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
(五)负责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
(六)负责财务、装备、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监民警的配备、任免、教育、培训、奖惩、考核工作。
(八)完成省监狱管理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二、内设13个职能科室和政治处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监狱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监狱预防重大紧急事件总体和分类预案及制度汇编、管理,协助监狱领导协调处理重大紧急事件;负责文电、信息、机要、通讯、保密、印信、信访、文书档案、督查协调、行政执法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监狱的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监狱政务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和安排除监区以外的各级干警值班;负责监狱对外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115054
(二)刑罚执行科
主要职责:根据监狱监管改造工作计划,制定刑罚执行工作的计划和阶段目标任务;负责规划、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监刑罚执行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全监刑罚执行管理制度,负责对刑罚执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审核把关和上报工作;负责罪犯收监,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释放和罪犯刑释衔接及罪犯权利保障等工作;负责监狱依法治监、狱务公开相关及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业务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707891
(三)狱政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监狱政管理工作及各项监管安全制度、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与安全稳定的贯彻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规划、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全监的狱政管理工作,做好罪犯的日常管理、狱内设施的管理和改造项目经费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抓好全监监狱民警对罪犯直接考核,落实日记录、周评议、月结公示制度及狱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罪犯行政考核、奖惩、分流、调配、遣送、外出就医、离监探亲、分级处遇、会见、死亡处理等工作的审核、报批;负责组织和管理监狱民警直接管理罪犯工作且跟踪考核和检查,认真落实对罪犯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反爆乱反劫狱工作;负责狱政管理的建章立制,组织研究制定对罪犯的狱政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落实,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类档卡、台账、簿册;负责监狱工人、警示教育参观人员、外协人员、外协车辆以及其他外来人员的进出监的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全监罪犯的档案管理,组织对罪犯各类狱政管理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审核把关和上报工作;负责狱政信息和数据的管理及上报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围墙、大门、电网、隔离网、下水道、监舍、防盗照明、食堂等监管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改造工作;负责监狱外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101876
(四)狱内侦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狱内侦查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监狱狱情动态分析和狱情调研分析加强对专兼职狱侦干警的管理及对各类狱内侦查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狱内犯罪预防及打击狱内重新犯罪活动的工作;负责监控、狱内通讯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改造等工作;负责建立狱侦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体制,确保狱内侦查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监狱警戒具、枪械弹药及单警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含接公安、检察院,法院对罪犯的提审、提讯、开庭等业务);负责狱内案件的侦查、预审、提出起诉建议等工作;负责收集掌握重要罪犯和外籍罪犯的关押情况;督促检查围墙、电网、下水道等监管设施的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707893
(五)教育改造科
主要职责:拟订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划、教育改造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造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罪犯的政治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及日常教育、个别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造工作各类材料的统计、填报、呈报、归档工作;研究掌握罪犯思想动态,指导对顽固、危险罪犯的思想转化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对罪犯帮教工作,调研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帮教及重新犯罪情况,协助做好有关安置工作;负责指导监区文化建设和各类文体活动并负责监狱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相关工作,;负责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改造积极分子的评选审定工作;负责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狱内报刊资料采集、印刷、发行等工作;负责警示教育日常管理;负责监管片区纸张、笔墨等消耗性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等工作;负责教育设备、设施及监区文化建设费用的计划、采购、维修保养、报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劳动改造科
主要职责:拟订罪犯劳动改造工作计划和罪犯劳动考核、劳动保护等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劳动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研究提出罪犯劳务加工项目的审批建议;负责协调处理监狱与公司(厂)劳务及其合同的相关事项;负责罪犯劳动时间,劳动工具设备,劳动现场,劳动报酬的管理;负责罪犯劳动改造相关数据的统计、呈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生活卫生科
主要职责:拟订监狱罪犯生活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监区内务卫生管理工作,督促落实罪犯生活卫生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罪犯生活费使用,按照大宗物资采购规定和程序,完成罪犯食堂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及负责监狱内超市的管理工作,做好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负责罪犯被服等用品的调配、保管建卡及发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根据“内务卫生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指导监区内务卫生、绿化等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台账,按规定上报各级各类报表、简报及汇报材料;负责指导和管理罪犯伙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监内灯泡、灯管、水龙头等零星生活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监区饮水安全监督(定期水质监测)等工作;负责罪犯生活区水电线路、供电设备、食堂设施、浴室门窗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改造等工作;负责黄鳝冲行政办公区水电线路、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改造等工作;负责医疗卫生设备、药品和治疗费用等、采购、维修保养、报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107913
(八)财务管理科
主要指责:负责编制监狱各项经费预算、决算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狱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监狱资金(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负责财务信息统计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做好财务监督工作;监督管理监狱及监狱企业的国有资产及监狱资产的价值管理;负责编制全年中长期经济财务计划;负责全监行政经费的审核、使用、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监狱日常财务报销管理、工资发放等工作;负责保管现金、支票及有价证券;负责监狱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监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各数据软盘、光盘及各类帐表、凭证、数据资料的存档及保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安全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罪犯劳动生产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并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监狱监管、生产、生活等三大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监督监区消防、安全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监狱消防、安全生产等事故;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运转、监管以及一级安全应急方案的编制和演练;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生产项目的安全评估和审查;负责对消防、安全生产及安全有关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监区消防、安全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狱环境保护及监狱二次供水的安全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劳动保障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监干警工资、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监在职干警和退休干警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在职干警的伤残评审报批工作;负责全监干警增量补贴、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监干警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的考勤、核算、审批、呈报工作;负责干警提前退休的审核报批工作;根据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核算在职干警目标绩效奖励;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信息技术科
主要职责:负责采集、录入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负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衔接和核查工作;负责监狱办公自动化网络、监控网络系统的技术维护、计算机应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指挥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信息技术建设工作,协助处置狱内紧急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后勤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监狱干警警用被服、车辆和器材等装备的计划上报、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负责监狱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监狱基建、公共财产及监内生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监狱机关食堂管理工作;负责警用车辆管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负责固定资产及监狱综合管理等工作,建立相关台帐;负责监房大门外、监区办公梯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负责监狱及监狱企业所占有的所有用地(含家属区用地)的土地证办理工作;负责黄鳝冲范围内所有建筑及附属物(含防水排水系统)的安全、维修保养、租赁、监控违章建筑等工作;负责监狱办公大楼纸张、笔墨等消耗性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等工作;负责电脑、打印机、空调、取暖器、桌椅等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消耗品的计划、采购、发放、维修保养等工作;负责办理监狱干警存量补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离退休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监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干部遗属抚恤金、特别抚恤费的申报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工资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化解纠纷、排除矛盾,尽力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及处置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党建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指示;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处理好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及病故善后等工作;负责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政治处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监狱党建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的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警衔管理和警容风纪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民警管理、考核及录用、调配和辞职辞退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创模和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监狱民警履行职责、使用武器警械和遵守警容风纪等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团委工作及负责对枪库值班警察的管理。下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和警务督察队,政治处下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和警务督察队。
(十五)人事警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监狱干警的录用、调配、考核、任免、晋升、奖惩、辞职辞退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呈报工作;负责监狱干警的警衔评授、晋升、警衔、警官证等警用标识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监狱干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事警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办理监狱干警退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105092
(十六)组织宣传科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监狱党委、政治处重要文件的起草、行文工作;负责监狱党建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的党建工作及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务报表的统计呈报工作;负责监狱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及立功创模表彰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的实施;负责监狱干警理论、业务、岗位练兵等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警务督察队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监狱民警遵守警容风纪情况;做好警务督察日常巡查、夜查和突查工作;负责领导、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本监狱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年度景物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本监狱督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定监狱警务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上级警务督察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批办、交办的警务督察事项,定期向上级报告本单位警务督察工作情况,接受监狱局警务督察队的指导、检查;依据《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警务工作责任处罚办法》对督察队在现场督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置;履行《贵州省监狱机关警务督察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群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
(一)纪委、监察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纪委工作有关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负责承办和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全监纪检监察队伍的理论业务培训;负责执法环节及监狱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负责督促、检查党委和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监干警廉政、执法建设;负责监察工作有关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并起草有关工作计划;负责监狱干警在刑罚执行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取证、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114878
(二)工会
主要职责:依法维护干工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各种会议和起草工会各类文件;负责工会会员的宣传教育、文体活动及表彰工作,负责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帮困”和送温暖工作;负责黑板报的管理使用;负责处理工会会员的来信来访和调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团委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监狱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共青团的各类活动;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团的经费;完成上级团组织和监狱党委交办的工作。
四、下设服刑人员指导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和医院(3个正科级直属机构)
(一)服刑人员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根据教育改造工作需要拟定中心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狱内法律援助站对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服刑人员刑释就业推荐工作;对即将刑释的服刑人员举行重获新生宣誓、刑释前谈话、签订回归社会承诺书;积极开展社会帮教、亲情帮教工作;负责对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刑释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在服刑人员教育中积极开展运用调解机制工作;狱内广播、电视节目的编辑、转播、设备维护等工作;积极运用新生热线开展服刑人员教育工作;狱内亲情电话管理工作;服刑人员出监教育;负责中心干警的教育、考勤纪律、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心理矫治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监罪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试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干预与心理矫治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罪犯改造质量评估工作;指导并参与监区罪犯心理测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工作;完成咨询个案的审核等工作;负责协助监区做好顽固型罪犯和危险性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监区开展“情绪晴雨表”工作;指导督促心理咨询师完成对分监区罪犯心理联络员的相关培训工作;负责配合监管改造职能部门,完成监管改造的其他业务工作;协助政治部门对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负责本部门民警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狱医院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对罪犯的疾病预防、卫生防疫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特殊病犯的诊治及管理工作,负责医务犯劳动期间的日常管理;负责办理外出就医罪犯治疗方面的相关手续;负责狱内医疗卫生及疾病控制工作;负责本监(或辖区)罪犯的健康指导及疫情监测、防病治病工作;负责罪犯的入监体检、预防接种及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前期鉴定工作;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医技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考核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药品、医疗器具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监区、分监区设置
设置6个监区,13个分监区。
(一)一、二、三、四、五监区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组织实施民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负责监区、管区内对罪犯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做好本监区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改造和生活卫生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监区的监区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本监区罪犯劳动改造;负责本监区干警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监区的党建工作;负责本监区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一、二、三、四、五监区分监区
主要职责:依法对罪犯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狱情动态;负责对本分监区关押罪犯的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工作,并对罪犯进行个别教育谈话工作、教育疏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本分监区罪犯三大现场的直接管理工作;负责本分监区的监区文化建设;负责组织本分监区罪犯的劳动改造,负责罪犯劳动现场的警戒、管理;负责本分监区干警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分监区各类资料的整理、上报、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六监区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组织实施民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负责监区、管区内对罪犯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对策措施;负责做好本监区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改造和生活卫生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监区的监区文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本监区罪犯劳动改造;负责本监区干警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监区的党建工作;负责本监区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监管、生卫(食堂、清洁)、教研分监区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会见室监听及罪犯家属带(送)进物品的检查,监内监控工作;负责监狱1、2、5号大门的日常管理,对罪犯出入监、外来人员、外来车辆验证检查并做好记录等工作;负责禁闭室及被禁闭罪犯按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围墙、电网、下水道等监舍外围、围墙内监管设施的使用、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等工作;负责本分监区干警的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入监分监区
主要职责:负责对新收押犯的学习、训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分监区的监区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分监区干警的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出监分监区
主要职责:负责罪犯食堂及罪犯三大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3号门的日常管理,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验证检查等工作;负责对罪犯的出监教育工作;负责教研室罪犯三大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超市、医院罪犯收工后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分监区的监区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分监区干警的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企业编制设置
(一)企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传达上级各项决定、决议、指令和领导布置的工作,并做好督办、检查、协调等工作;负责公文审核、制作、收发、管理和处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监狱企业综合性文件及相关文字材料工作;负责文书档案和科技资料的管理;负责监狱企业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及安全监控等工作;负责企业会务组织及企业保密工作;负责对外信息联络、接待工作;负责监狱企业印章的管理、使用;负责企业与监狱的联系协调工作;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监狱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经济发展中期和长远规划,监督组织规划的实施;负责监狱企业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115407
(二)人力资源科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工人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待岗工人生活费的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工人退休审批、退养人员的退养手续、养老金的发放、工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抚恤金等管理工作;负责工人调配、年度考核、表彰先进、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工人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工人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及工伤等方面的工作;管理人力资源数据库,负责劳动工资统计、人力资源统计分析、人力资源规划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三类岗位人员的选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企业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严格执行《会计法》及国家财经制度;根据上级发展规划和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企业财务收支预算和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制定增收节支的管理办法,确保实现预算目标;准确进行记账、算账、结账,按期编制及汇集财务会计报告,详细进行财务分析,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企业的资金筹借、调配、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成本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负责企业资金及资产管理,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各种税收的计算、缴纳及筹划工作,负责税收的减、免、缓、返等工作的协调及办理;负责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负责企业会计电算化核算体系的建立、完善,负责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各项租金、水电费的收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产计划科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各分厂经营工作,协调企业与监狱的生产经营,为改造罪犯服务;负责企业的生产调度管理、协调帮助解决生产难题;负责罪犯劳务加工项目的引进洽谈、审核工作;负责企业生产用地的生产经营和开发利用;负责企业闲置厂房对外租赁工作;负责相关生产数据的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的落实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等的监督指导工作;为监狱罪犯劳动履行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企业和监狱内外线(含罪犯劳动区的水电线路、供电设备及生产用电设备、门窗)、水、电路及相关设施、设备(含座机电话、网络)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交费、改造等工作;负责监狱机关、企业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企业生产技术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的固定资产和公共房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除监狱及监狱企业所占有的所有用地(含家属区用地)和黄鳝冲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含防水排水系统)以外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含防水排水系统)的安全、维修保养、租赁、监控违章建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