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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国家机器,是刑罚执行机关。“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这是监狱工作的方针。惩罚与改造,一方面是教育、引导罪犯、矫正罪犯不良习气,改造思想;另一方面就是组织罪犯参加劳动,以达到惩罚改造罪犯,将罪犯“改造好”的目的。在监区、分监区,作为一名监狱基层民警,肩负着两大任务,即监管改造和组织罪犯劳动。监狱基层民警,既当“看守”,又当“老师”;既是“技术员”又是“保育员”。
如今,随着监狱体制的改革和监狱布局的调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随着“职务类”、“经济类” 罪犯数量的增加, 随着涉黑涉恶、涉毒、死缓、无期罪犯的集聚和增多,随着“80后”、“90后”罪犯的涌进,随着执法科学化、文明化和规范化要求的提高;随着罪犯维权意识的增强;特别是“首要标准”的贯彻和落实:"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这就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作为直接管理罪犯的基层一线警察,如何把罪犯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如何依法执法,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监狱人民警察,结合监狱实际工作,笔者认为基层一线监狱警察应该有“一个理解”、“四点意识”、“具备四个能力”:
一、正确理解监狱人民警察的深刻内涵。
监狱人民警察是最高尚、最神圣的职业。医生,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教师,可以传道授业。而监狱人民警察,要做的是惩罚一个人的肉体和挽救这个人的灵魂。挽救一个犯了罪的人,远比打击一个犯罪的人更重要、也更艰难。因为一个新生的生命和灵魂,将对其身边的人产生不可估量的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知道法网恢恢。
二、正确树立四个方面的“意识”。
过去有俗话说:“五等警察劳改队,坐在田边打瞌睡”,概括了监狱人民警察的地位与艰辛。如今,在新形势下的监狱人民警察,特别是监区、分监区的一线干警,任务繁重、头绪繁多、压力较大,因此,作为一线监狱人民警察,光有工作热情是远远不够的,首先要从思想上要树立四个方面的“意识”。
(一)树立身份意识。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头顶国徽,肩负着教育改造罪犯、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重任。在工作中,如果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将失足成千古恨,所以,必须牢固树立警察的身份意识,“敌情”意识,明确与罪犯的界线,提高警惕,增进修养,增强防御能力。
(二)树立大局意识。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人员,要有大局观念和集体主义精神,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一切服从组织,听从指挥,提升‘执行力’。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法律。
(三)树立忧患意识。贵州监狱正处于布局调整时期,监管安全隐患较多,社会变革矛盾复杂,当前押犯形势严峻,面对现实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硬件与软件互补,技防同人防结合,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四)树立责任意识。监狱人民警察肩负着刑罚执行的重任,把罪犯教育改造好,责任重于泰山,尤其是在监管改造一线的干警,重复的而枯燥乏味的工作,长此以往,则会产生麻痹大意思想。所以,只有提高责任意识、长鸣警钟,才会凝聚起我们战胜强大困难的勇气和力量,只有提高责任意识,才能使我们更好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具备“四个”能力。
基层监狱人民警察,不仅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罪犯实施教育改造,还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参加劳动。因此,作为基层一线监狱人民警察,要大力培养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一)提高素质,争当时代“新学员”。俗话说得好:打铁要靠本身硬。面对新的挑战,面对知识的“老龄化”, 面对刚进入陌生环境而又逐年增多的年轻的新民警,特别是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推进,更多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干警,逐渐转型充实到了监管一线。作为直接管理罪犯的一线警察,面对监管改造工作始终还是一个新课题,对监管改造工作经验还是空白,应知而不会。因此,这部分干警,除了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传、帮、带”培训外,更多的还是要靠自己学习,转变观念,摆正心态,不断加强对政治思想与业务素质的“充电”: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有丰富改造经验的老同志学习;熟悉相关法规,掌握对罪犯的‘考评奖罚办法’;提高能说、能写、能听、会干的能力;作为直接管理罪犯的一线警察,做到不但要“温故”,而且要“知新”;掌握与罪犯谈话的技巧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进步,还要掌握和应用现代心理学和网络技术知识等,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硬件与软件的加强,新、旧知识不断替换和补充,新、老方法活学并用,与时俱进,增进自身修养,努力提高监管改造工作的能力。
(二)劳动改造,当好“技术员”。《监狱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劳动是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合理安排生产岗位和劳动力,指导罪犯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安全操作设备,明确和了解生产控制指标,掌握“订单”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更好地指导服刑罪犯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优质、高效地完成定额任务。充分发挥生产骨干在劳动改造中‘传、帮、带’的作用,配合应用讲评、表扬、加餐、考核奖分罚分等‘激励’的机制,促进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在改造中看到“希望”。
(三)直接管理,当好“安全员”。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现今物防、技防条件不足,“人防”的加强犹显重要。直接管理,是法律赋予监狱人民警察的重要职责,它是实现依法管理,严格、科学、文明执法的前提条件。直接管理,就是要熟悉罪犯“四知道”,了解罪犯基本情况,掌握罪犯思想动态。通过在生产、生活、学习“三大现场”对罪犯的观察,分析罪犯异常情况的原因;通过监听亲情电话,检查往来信件,亲人会见等了解罪犯与家庭及社会关系;通过个别教育谈话、交流了解罪犯的思想及心理问题,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通过狱情信息员、耳目等获取犯情信息,掌握犯群中的阴暗面,做到“敌动我知”,防患于未然。直接管理,就是防止“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吊着胆工作,睁着眼睡觉”的工作模式,增强基层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计划性、有效性、规律性和操作性,促进一线管教民警依法治监、依法执法能力的提升。
(四)罪犯生活,甘当“保育员”。 有人说:“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财宝,罪犯是走错地方的人才”。 怎样变废为宝?除了需要开发、培养、加工和塑造以外,还需要的是“千锤百炼”。除了对罪犯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外,还可充分利用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力量,提供监狱文化平台,通过突出案例教育,服刑罪犯亲属座谈会,公开减刑奖励大会,学法律、用规范知识竟赛,罪犯劳动技能比武大赛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罪犯主动参与集体活动;以理服人,用其所长,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对罪犯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切实关心罪犯身体、生活、学习和思想成长,从而激发罪犯自觉改造的积极性。通过警官的言传身教,启发、塑造“良智”,培育、发现“良心”,发挥监狱警察“灵魂工程师”的作用,让罪犯在改造中真实地看到监狱人民警察在教育改造中人性的光芒;用真心感化罪犯,用制度教化罪犯,用知识改造罪犯,褒扬罪犯中的“闪光点”;教育、引导罪犯,矫正罪犯不良习气,痛改前非,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都匀监狱三监区:马清富 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