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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 看了这个案例你还劝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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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不该劝他喝酒,更不该一时冲动就砸酒瓶”,一名服刑人员在与民警谈话中,一脸懊恼地说道。最近,都匀监狱新收了这样一名罪犯,他成天郁郁寡欢,满嘴哀怨,而他怨恨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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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名罪犯叫王猛(化名),他曾是某家公司的部门经理,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日子过得还算美满幸福,王猛的酒量和劝酒的能力是朋友圈子里公认的好,王猛也曾为此沾沾自喜,但他做梦也没想到,曾经引以为豪的劝酒功夫却让自己走上了一条悔恨的道路,也让自己的好朋友从此离开人世。
  拿出王猛的档案,故意伤害罪、刑期十五年等字样便映入眼帘。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到,在2016年的某一天,王某由于升职,于是便宴请了刘冰(化名)等几名好友喝酒庆祝,饭后又去KTV喝到凌晨一点多,当大家从KTV出来后,王猛看到朋友们醉意不浓,于是便要邀约大家去吃宵夜继续喝,刘冰等几个朋友拗不过王猛地热情款待,还是陪着去吃了宵夜。但大家万万没有想到,这次宵夜最终将把刘冰推上绝路。
  在吃宵夜喝酒的过程当中,王猛一如既往地的边喝边劝,看到朋友们在自己的“烧火功夫”面前纷纷“折服”,王猛也洋洋得意,开始轮番敬酒,但没想到,当敬到刘冰时却卡壳了。刘冰以自己难受已经不能再喝为由拒绝了王猛地劝酒,经过自己的几番劝说之后,看到刘冰还是不肯喝,王猛便认为刘冰不给自己面子、看不起自己,于是双方争执起来。
  争吵中,酒精上脑的王猛突然拿起桌上的酒瓶狠狠地向刘冰的头上砸去,随着嘭的一声响,酒瓶碎了一地,而刘冰也应声倒地。此时,其他朋友也立即上前制止,并搀扶刘冰到一边休息,但刘冰边走脚就边软,还不停呕吐,刚开始,大家以为刘冰是喝醉了,还不以为意,可是当看到刘冰慢慢昏迷,怎么叫都没反应时才慌了神,王猛见状也大惊失色,随后立即将刘冰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刘冰由于头部受钝性外力致闭合性颅脑损伤继发脑水肿并脑实质出血,造成颅内压增高压迫生命中枢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王猛也被闻讯赶来的刘冰家属扭送至公安局。
  最终,王猛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后,原本亲密的王李两家人也变成了仇人。
律师观点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邹伟律师认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定罪与量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行为。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是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采取放任、不作为的态度,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案中王猛用酒瓶砸向刘冰的头部,酒瓶当场破碎,刘冰当场倒地,可见,王猛属于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在用酒瓶砸刘冰的时候,力度之大,对这一行为可能造成刘冰伤亡的后果,是应当预知的。仍然实施这样的危险行为,是对伤亡结果的一种放任态度,并导致本案刘冰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情节,应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量刑幅度范围内,结合其他的一些量刑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对于是否饮酒甚至醉酒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件启示
  关于酒,民间有很多俗语,比如“无酒不成席”“无酒不欢”“酒逢知己千杯少”等等,但因酒误事、因酒肇事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希望看到这个案例的“饮者”们,少喝一点酒、少发一点火,更不要劝人喝酒,正所谓“酒虽好,切莫贪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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