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监教育是监狱改造罪犯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罪犯了解监狱、认识监狱、树立正确改造态度和改造目标的关键环节。可以说,入监教育的质量关系着监狱的安全和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入监教育工作,提高入监教育改造质量,近期,都匀监狱通过加强入监队列训练、强化监规纪律、提升规范意识、促进行为养成等各种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形式和方法,教育新入监罪犯消除思想包袱、端正改造态度、适应服刑生活。
坚持因人施教
由于罪犯存在个体差异,对不同的罪犯,必须采用截然不同教育方法和手段。如对职务类、经济类罪犯注重身份意识教育、消除其优越感;对年纪较轻的罪犯注重文化、前途和亲情教育;对于积极改造的罪犯抓住其闪光点,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而对于犯罪情节较重、顽固抗改的罪犯注重开展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例如罪犯王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由于刑期过长,王某对自己的改造前景心灰意冷,心态处于抑郁状态。民警发现,王某在写往家中的信件中他多次提及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女儿,对不起母亲。于是在对王某开展教育中,民警便着重以亲情教育为切入点教育该犯:“能想到女儿和母亲这说明你还有做父亲和儿子的良知和责任,但如果你的家人看到你目前消极的改造表现他们可能会很失望,虽然你的刑期很长,但现在你好好改造才对得起家人的等待和陪伴”。教育过后,民警还联系其家人多多鼓励王某好好改造,最终在民警的教育引导和亲情感召下,让王某逐步重拾信心。
坚持以德育人以理服人
以德育人,是指监狱民警以中华传统美德和思想去熏陶罪犯、感化罪犯。都匀监狱通过在狱内文化广场、罪犯监舍长廊等罪犯经常活动的场所,张贴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标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讲座等方式,将德育教育引向深入,让罪犯进一步懂得了礼义廉耻、是非善恶,提高罪犯在正确处理义与利、己与他的能力,起到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作用。
以理服人,即指通过民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对罪犯施加正面的影响,进而达到提高和矫正罪犯思想认识水平的目的。例如罪犯郭某某,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因其脾气急躁,加之不适应监区的管理模式,郭某常常与监区民警发生言语冲突,每当监区组织集中学习和其他活动时,郭某都以自己有病,需要卧床休息为由,拒绝参加日常的改造活动。
民警在对郭某进行教育时,郭某说:“因为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身体状况时好时坏,有些时候部分监区民警不理解,总认为我是在装病逃避改造。”面对郭某的抱怨,民警都十分耐心的倾听,听郭某说完后,民警接着说:“我也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我十分理解你的心情,但你现在这样长时间的卧床不起,其实对你的病情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多参加监区的改造活动,反而对你更有益处。”通过多次的教育疏导,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郭某意识到了自己逃避改造的错误,并逐步融入到改造生活中。
坚持疏通引导
新入监的罪犯,对于新的环境、新的改造生活常常会出现抑郁、焦虑等情绪。因此,对新入监罪犯开展心理辅导对于稳定罪犯情绪、排解罪犯心理压力、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罪犯长期处于高度紧张心理状态,又不能通过各种文娱体育活动进行排解,加之不能亲情会见等,心理状况不容乐观。为此,都匀监狱确定在监内全面开展罪犯心理辅导工作,通过“少吃多餐” (即人数少、次数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辅方式广泛开展心理辅导活动,通过组织罪犯开展纳斯卡巨画、沙画、沙盘游戏、心理健身操等活动,使罪犯焦虑、抑郁、不安等负面情绪都得到合理宣泄,既释放了心理压力,又增强体质,更能获得心理成长。
坚持从严管理
做好对罪犯严格管理工作和教育改造对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认罪服法,自觉改造,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特是针对新入监罪犯,只有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和罪犯行为规范实行管理,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激励和导向功能,扭转罪犯身上存在的恶习、矫正其行为习惯,促进积极改造。因此,作为第一课,监狱给新入监罪犯准备了规范背诵、队列训练、劳动技能培训、入监宣誓等“必修课”, 对罪犯学习、劳动、生活、行为的各个环节做到要求从严、标准从严、执行从严、奖罚从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不能随意走样,不能降低要求,使罪犯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刑罚的痛苦,并在“言有戒律、行有标准、动有规则、做有约束”的日常训练中,改变恶习和陋习,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接下来的服刑生活,乃至刑满释放回归社会打开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