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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忠诚 绝对纯洁 绝对可靠 ——从“知行合一”浅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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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监狱一线干警,我想从“知行合一”的角度来谈谈自己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知。何谓“知行合一”,这一命题是由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即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

知是指内心的觉知,对事物的认识,行是指具体的实际行为。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而是内有良知则外有良行,如果没有致良知,就不会实际的善行;它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

党中央此次部署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学习教育,到查纠整改,再到总结提升;可以笼统概况为一个“知-行-知”的过程,但把目光拉长了往前看,此次教育整顿部署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党中央用以往政法工作中的“前行”,总结提炼出了“前知”,进而总结归纳为指导下一步政法工作的“知”,概括为“前行-知-行-知”。看似拗口,雷同于实践出真知,但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归根结底,我认为,要更深刻理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义,更加有效的把队伍教育整顿转化为实际成果,需要透彻理解知行合一的真谛。

一、 知中有行

有别于朱熹、陆九渊的“知先行后”,王阳明认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具体到实际来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它以思想教育为引领,以学习教育为先导,紧紧围绕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同时深化思想发动,着力解决思想根子问题。

粗略一看,这是“知先行后”,意在通过学习,强化认知,达到指导行动的目的。但换个角度,用知行合一来看,就能进行更深刻的解读。

在学习教育这个“知”的阶段中,贯穿着“行”,这个“行”是什么呢?你用来学习的所有行为,便是你的“行”。

“知是行的主意”、“知是行之始”,也就是说,当你决定开始学习时,你已经开始了“行”,但这个“行”是不是“良行”,又决定了你“知”的优劣。

例如,如果你只是落实上级安排,应付学习,虽然每天到场开会学习,但人在而心不在,徒有学习之形;或是每日抄满学习笔记,但不理解所学,则与练字无异,这都是只知而不行。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真切的学习而领会了要义,则学习态度自然而然就会变好,如果学习态度不端正,没能真真切切领会学习的内容,便是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亦是“思而不学则殆”。

 则没有做到在知中与行的合一。

二、 行中有知

知易行难,在完成了学习教育后的查纠整改阶段,如何把学到的知识理论、认识到的精神体会进行运用转化,也是体现政法队伍整顿是否有成效的关键之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同样,在查纠整改这个“行”的前后实践中,处处都体现着你的“知”。

“行是知的功夫”、“行是知之成”,在采取实际行动前,如若没有足够深刻的思想认识,没有提炼出学习教育阶段的意义,那何来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自查自纠最终就沦为走马观花式的过场,更不能妄言发现违法违纪新线索,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在采取实际行动后,如若没有“知”,没有进行总结思考,归纳提升,那教育整顿就失去了一切的意义,这都是只行而不知。

“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在探索真知中指导行动,在行动中探索真知,在行动中运用所知,再从行动中总结新知,则自然而“知”,如若不然,便是行而不能精察明觉,亦是“学而不思则罔”。

则没有做到在行中与知的合一。

三、 知行合一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

以上种种,只是个人对于事物的思考,旨在避免和警醒自己防止出现“知”、“行”的两个极端化。

首先是避免自我以知代行,认为知便是行。杜绝张口闭口大谈理论,具体工作纸面化,以应付检查为目标,陷入“形式主义”的深渊;

其次是警醒自己切勿以行代知,一味埋头苦干、愚干,拿捏不准工作重心,只出力不走心,看似忙碌实则浑水摸鱼,还装模作样总结出自己的一套理论,最终让自己偏离工作任务目标的总要求。

知,以行为目的,而行又是检验是否真知的标准,只有真正理解了知行合一,从本质上做到知行和一,对党对人民才能言及“绝对忠诚”,对组织对自我才敢表露“绝对纯洁”,对领导对家人才可做到“绝对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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