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工作历来是监狱执法工作的重点,是社会普遍最为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都匀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紧紧围绕“严”的总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履行业务职能,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公正、公开、文明。
开展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素养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监狱积极开展刑罚执行业务培训,紧紧围绕《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贵州省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手册》《罪犯档案规范量化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深入浅出的讲解,全面提升民警执法办案业务水平,强化对刑罚执行“减假暂”制度的重视、领会和掌握。

转变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程序,统一刑罚尺度,规范执法行为,监狱启用刑罚执行办案中心。通过办案中心统一化、集中化、交互型的办理、审核、评查,办理“减假暂”案件时间缩短,效率提高,整体水平和质量将有明显提升,同时充分发挥了集中审案、相互监督的优势,做到在线办案、挂网留痕,确保刑罚执行案件办理“零失误、零差错”,牢固筑起案件办理的技防关。建立“专人负责、专人沟通、专人解决”的工作制度,确保刑罚执行网上办案运行流畅。


严格依法办理,做到宽严相济
在办理案件中严格按照“五审核一公示”程序提请,把握实体条件和起始时间、间隔时间节点,认真审查罪犯行政奖励的相关材料证据,坚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为执法工作目标。
依法办理收押释放工作及罪犯申诉控告检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到“尽保应保”;主动联动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实施社区矫正、跟踪考察、充分掌握罪犯监外执行情况;对上年度进行一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排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了解问题原因,并作出整改,确保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彰显公平正义。

提前开展工作,破解假释难题
面对疫情期间假释工作面临多种因素制约的实际情况,转变思路,破解难题,严格按照省局刑罚执行工作要点的“五个提前”开展工作。同时,针对部分涉及退赃、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但又部分履行的罪犯确实存在履行难的实际情况、假释余刑幅度调低等情况,与黔南州中院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积极依法推进假释工作。
切实配合开展庭审工作
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充分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加强出庭民警和罪犯的教育引导,使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出庭民警和罪犯规范言行举止,严守法庭纪律,配合开展法庭调查、出庭作证等工作,如实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沟通力度,保持常态化的沟通,建立健全与三家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统一思想,适时解决财产性判刑履行、减刑假释标准尺度等方面问题,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推进罪犯档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认真对照《贵州监狱罪犯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持续推进罪犯档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标准化罪犯档案管理室,对在押罪犯的档案进一步规范化整理,对刑满释放罪犯的档案,有计划推进规范化整理工作。同步推进罪犯电子档案建设,为电子化办公打好基础。


依法推进狱务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
监狱严格按照贵州省监狱系统狱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及结果,发挥狱务公开的监督制约作用,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创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理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