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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监狱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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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4-04941 信息分类: 狱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4-09-1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都匀监狱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都匀监狱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都监发[2013]9号

 

 

  根据《关于实施贵州省监狱系统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黔狱发【2013】23号)文件精神,结合都匀监狱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切实保障贵州省监狱系统服刑人员住院保障方案顺利实施,成立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服刑人员住院治疗审批及保障资金工作。

  (2)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保外就医力度,推进刑罚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3)正确认识服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义,缓解监狱医疗费的压力,最大可能的保障服刑人员健康权,有病得到及时治疗,杜绝罪犯的非正常死亡,减少和降低罪犯狱内死亡率。

  二、组织管理

  (一)监狱成立由分管监狱长负责的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监狱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工作。

  监狱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伟鸿 副监狱长

  副组长:刘宇翔 副监狱长

  成 员:高 进 监狱财务科科长

  张正武 监察科科长

  郑家军 狱政科科长

  钟 山 狱政科副科长

  刘市明 刑罚执行科科长

  黄应军 刑罚执行科副科长

  朱 灵 医院教导员

  田可锐 医院副院长

  黄 煜 医院副院长

  (二)服刑人员住院医疗保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服刑人员住院治疗审批;

  (2)建立保障资金的专帐,专款专用;

  (3)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金的支付事宜;

  (4)掌握保外就医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医院:负责病员的医疗救治,住院管理;规范用药和诊疗范畴,把握好住院和转诊尺度;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服刑人员住院相关资料;按照标准收费,对事件进行监测、和核查;

  2.财务科、监察科:财务科建立保障资金专帐,做到专款专用;做好经费预算,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监察科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的检查;

  3. 狱政科、刑罚执行科:对保外就医对象是否需要补贴提出意见,掌握好保外就医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三、保外就医补贴

  (1)用于农村、城镇低保户,或没有经济来源的病犯;

  (2)每名病犯最多3000元;

  (3)年内余下补贴进入保障资金专帐,用于服刑人员医疗费用。

  贵州省都匀监狱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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