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15点,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法庭开庭审理了福泉监狱提请的3起罪犯减刑案件。
远程法庭“面对面”
法院的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检察官在法庭参与案件开庭审理,监狱执法监督员、政协委员出庭旁听。福泉监狱出庭干警、罪犯及证人在狱内法庭参加审理,两个庭审现场通过视频设备“面对面”隔空对话,打破距离与空间的壁垒,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图像、声音顺畅无阻,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全程留痕。
执法监督“不离线”
因受疫情的影响,监狱实行封闭式管理,监狱外的人员无法进监参与庭审。负责减刑、假释案件监督的检察官在法庭参与案件开庭审理,履行法律职责并发表检察意见。尽管是特殊时期,我监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和政协委员出庭旁听罪犯减刑的案件,主动接受监督,经和法院沟通后,监狱执法监督员及政协委员在法院审判庭内参加庭审旁听,确保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执法监督“不离线”,充分发挥检察官、执法监督员、政协委员监督职责,增强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展示监狱依法、规范、公正、公平、文明的执法形象。
福泉监狱充分运用了智慧监狱信息化建设“科技法庭”这一建设成果,完成远程法庭开庭审理罪犯减刑案件,庭审过程紧凑高效,既保证了罪犯减刑不受疫情影响,实现了“零接触”庭审,满足监狱封闭管理的疫情防控要求,又做到了执法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了刑罚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减刑、假释激励罪犯积极改造的刑罚制度。
吴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