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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进驻贵州省福泉监狱开展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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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黔南州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正式进驻福泉监狱,并组织召开巡回检察动员大会。此次巡回检察工作为期十五天,现场检察不低于十天,旨在强化法律监督效能,保障刑罚执行活动中法律的准确实施,推动福泉监狱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提升。巡回检察组副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唐万千出席会议并讲话,福泉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何伟主持会议,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及福泉监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唐万千副组长详细阐释了本次巡回检察的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及具体日程安排,并就做好巡回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使命担当。巡回检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行动,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在刑事执行领域落细落实的重要举措,更是依法促进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键手段。全体人员需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检察工作实效。监狱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双方应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要做好信息互通与工作衔接,保障巡回检察有序、高效推进。三是严守纪律规矩,依法依规开展检察。巡回检察组需加强统筹谋划,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履职到位,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聚焦监管执法和派驻监督中的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深层次问题,做到 “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福泉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何伟代表监狱党委及全体民警作表态发言,福泉监狱将配合巡回检察工作作为检验民警政治立场、工作作风和执法水平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检察,严格按照检察组工作安排,及时提供资料、配合现场检察,杜绝推诿拖延现象,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对检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深入核查违纪违规线索,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图文 谭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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