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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监狱罪犯离监探亲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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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福泉监狱2018年度首批获离监探亲奖励的8名罪犯,在与家人短暂团聚后,在他们的护送下,陆续返回监狱,标志着此次离监探亲工作顺利完成。

 

党委委员、副监狱邱志江在座谈会上发言.JPG

党委委员、副监狱邱志江在座谈会上发言


高度重视、措施到位、落实迅速

 

 

按照省局安排部署,福泉监狱对开展罪犯离监探亲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切实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和推动治本安全观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监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监狱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和监区制定具体方案和流程,对照标准和条件及时摸排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经监狱研究同意后及时报省局审批,确保获得离监探亲奖励罪犯符合政策要求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

为了开展好此项工作,福泉监狱多次组织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对离监探亲的目的、意义、执行程序有了明确的定义,形成了动员、摸排、推荐、初筛、走访、评估、审批、离监、监管、返监一系列完整的流程。在具体执行中,由离监探亲延伸出一系列工作,进一步推动监狱分级处遇、教育改造、社会帮教等工作向纵深开展。

为确保离监探亲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了《贵州省福泉监狱罪犯离监探亲管理办法》和《罪犯离监探亲应急处置预案》。于2月13日,由分管改造副监狱长邱志江主持,组织离监探亲罪犯召开了离监探亲教育大会。会上,离监探亲罪犯及家属分别与监狱签订了保证书和担保书,全体离监探亲罪犯举行了集体宣誓仪式,保证在离监探亲期间遵纪守法,按时返监。


家属签署担保书.jpg

家属签署担保书
罪犯签署保证书.jpg

 罪犯签署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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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监探亲罪犯进行集体宣誓

 

 2月14日,8名离监探亲罪犯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离开监狱,怀着激动而稍显复杂的心情开启为期5天的离监探亲。为及时掌握离监探亲罪犯情况,确保罪犯离监探亲期间安全,监狱在作出相关纪律要求的同时,对每名离监探亲罪犯都落实了责任民警,负责收集其离监探亲探亲期间表现。由其家属通过微信、QQ等向责任民警上传罪犯离监探亲期间图片、视频等资料,责任民警及时向业务部门汇报,业务部门汇总后及时向监狱领导汇报。

 

 


家人的期盼.JPG

 家人的期盼
与年迈的奶奶团聚.JPG

  与年迈的奶奶团聚
终于见到年迈生病的母亲.JPG

终于见到年迈生病的母亲


召开罪犯离监探亲返监座谈会.JPG

召开罪犯离监探亲返监座谈会

跟进到位、及时总结、实效明显

 根据何伟监狱长安排,2月18日下午,为及时了解罪犯离监探亲期间所见、所思、所想、所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8名离监探亲罪犯返回后,分管改造副监狱长邱志江专程赶往监狱主持召开了罪犯离监探亲返监座谈会。会上,获离监探亲奖励罪犯及家属作了发言,纷纷表示能获得此次离监探亲奖励是监狱对自己改造表现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是对自己的极大信任和鼓励,是自己改造生涯中的一次难忘的经历。通过离监探亲,自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亲情的关爱,及时感受到家乡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极大地增强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以实际行动报答政府和亲人,做守法公民的信心和决心。正如罪犯XXX亲属在返监座谈会上说到:团聚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是我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在监狱民警的教育下,各方面与过去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现在的样子才是我想要的,这是监狱民警辛勤教育的结果,是监狱给了他本人和我们新的希望。罪犯XXX在座谈会上说到:八年了,我都没有陪伴在母亲身边,当我跪在老母亲床边,卧床多年的母亲竟然坐起身来,我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特别是监狱还安排民警专程来到家中探望,我只能说谢谢,是你们圆了一个母亲能在生前看一眼自己儿子的梦,让她看到了希望。我只有用加倍的努力改造来回报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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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家属在座谈会上发言
罪犯李某某在座谈会上发言.JPG

罪犯李某某在座谈会上发言 

 会上,分管改造副监狱长邱志江,当日值班领导、副监狱长安洪先后在会上作发言,首先对罪犯家属对此次离监探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表示了感谢;对罪犯离监探亲期间良好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对他们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以此次离监探亲工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加积极的姿态面对今后的改造道路;二是要感恩。感恩党的政策、感恩监狱的关怀、感恩家人的关爱。三是要以自己的切身体会,在犯群中对离监探亲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带动更多的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座谈结束后,离监探亲罪犯与家属一一道别,他们或依依不舍、或相互拥抱、或互致鼓励,场面较为感人……

送别1.JPG

 

送别2.JPG

送别


 同时,此次离监探亲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有力地推动了监狱工作与社会的接轨,拓宽了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向社会延伸的渠道。罪犯离监探亲这一奖励措施在时隔多年后重新启动,是新时期治本安全观理念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具体体现,它已不仅仅只是一种奖励措施,而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罪犯手段,是一座搭建在罪犯与家属心灵上的桥梁,是一个构建罪犯家属、地方司法部门、监狱“帮、矫、教”立体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 卢剑平 余君霜
图 卢剑平 简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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