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改造工作无小事。因为出不起事,所以没有小事。所谓小事,即日常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也就是工作中的一些细节。
监狱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细节非常重要。监狱工作,是由日常的最基础的工作组成,什么“三集中”、“五固定”,什么“四知道”、“十必谈”,抑或是“互监联组”、“直接管理”等等。又如各类表格的填写,法律文书的呈报,都讲究规范,不能随意更改,更要让人看得明白,符合法规要求等等,都是监狱工作中的细节,也是监狱工作的必然组成部分,都要奠定监狱安全稳定的基石。只有做好了这些基础性工作,监狱安全才能得以保障。
现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有的人好高骛远,有的人甘于平庸。好高骛远的人,没想到我们大量的时间都在做一些小事,而他们不屑于做具体的事,老是想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高谈阔论,坐而论道,殊不知“中国绝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真是“空谈误监”。甘于平庸的人,连“撞钟”都是懒懒散散的,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都履行不好。“有其职斯有其责,有其责斯有其忧”。如果力不及所负,才不及所任,必然祸及己身。所以,不论任何人,重要的都是做好眼前的每一件小事。
十余年后,再次拜读汪中求先生的著作《细节决定成败》,书中列举了很多细节重要性的事例,给予本人很大启发。其中讲了一个寓言:一群老鼠开会,讨论怎样对付猫的袭击。一只被认为聪明的老鼠提出,给猫的脖子上挂一个铃铛。这样,猫行走的时候,铃铛就会响,听到铃声的老鼠不就可以及时跑掉吗?大家都公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可是,由谁去给猫挂铃铛?怎样才能挂得上呢?这些细节却无从解决。于是,“给猫挂铃铛”就成了鼠辈空话,人类笑谈。“魔鬼存在于细节中”,任何一项重大决策,都要想到细节、重视细节。任何对细节的忽视,都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这就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本人到监区工作后,经常对干警讲,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人人都这样想,人人都这样做,每个小安全,组合成了分监区、监区的安全,每个监区的安全有了保障,监狱的大安全不就形成了。
初到监区时,在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决策时,总是有干警讲主观或客观原因,强调困难,对一此工作拖着办甚至不办。本人除加强督促检查外,还从细节入手,用实际行动影响干警。如每天出工到正常上班这段时间,警力薄弱,需要加强警力,要求当班干警提前到岗,我就基本保证每天提前一小时左右进监到岗,要求干警不要酒后上岗,本人就从未因酒耽误次日上班或请假。这些细节,对干警的影响较大,只要是本人当班的时候,绝大部分干警都能提前到岗。另外,我又在监区推行“现代工作10则”(今天的事,今天办;能办的事,马上办;重要的事,优先办;限时的事,计时办;复杂的事,梳理办;困难的事,想法办;琐碎的事,耐心办;说过的事,记着办;答应的事,坚决办;所有的事,认真办),用以带动干警,开动脑筋,从细节入手,寻求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法,尽可能地把监区工作做实做细。
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
作为监狱人民警察,我们的管理对象是罪犯,不是普通人群,需要我们在管理工作中更应该注重细节。“细节首先是一种放弃小聪明的踏实态度”。如监舍门禁的开合,要求警察离开必须关闭,不论你距离多近,时间多短,关键是习惯养成,一个小小的行为动作,就有可能被罪犯利用进行再犯罪。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个人不良习惯,可能会影响别人,如要求别人不做的,我们自己做了,要求别人做的,我们自己可以不做,无谓“身正令行”,何以“言传”?何以“身教”?细节问题不加以注意,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日积月累,就有可能酿成大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并不是我们没有制度,而是我们没有踏踏实实地去执行”。
细节的成功看似偶然,实则孕育着必然。
监狱工作,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从大处着手,从小处做起,花大力气做好小事情,把小事做实做细。对敬业者来说,凡事无小事,简单不等于容易。对于监狱人民警察,无论在任何部门,任何岗位,既然你选择了,就无怨无悔,做好本职工作,从细节做起。
监狱工作,必做于细。(文 三监区 谭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