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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请对着酒精检测仪吹气。”海安监狱开展上岗前酒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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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昨晚没有喝酒吧?”

“没有没有,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我还是知道的。”

“请对着酒精检测仪用力吹气。”

“开始测试。”

“检测值为零,谢谢配合!”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肃工作纪律,6月5日早上,海安监狱组织监察科、警务督察队民警在监狱大门外设置检查点,对到单位上班的民警职工开展上岗前酒精检测。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GB19522—2010)中对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及醉酒后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的规定,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可判定为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可判定为醉酒驾驶。检测中,民警本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原则,使用酒精检测仪对来单位上班的民警职工逐一进行酒精检测并全程实况记录,未发现酒后上岗及其他涉酒违纪违法问题。

“有些人误认为前一天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会构成酒后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夜酒’。作为监狱人民警察,既要防止酒后驾驶情形的出现,也要防止酒后上岗对监狱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更不能出现违规违纪饮酒的情况。”警务督察队副队长罗华清表示。

下一步,监狱将常态化开展此类检查,通过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对监狱民警职工开展在岗酒精检测、上岗前酒精检测,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饮酒现象的督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通过延伸“八小时以外”监督触角,坚决整肃违规违纪饮酒现象,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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