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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贵州监狱系统“师带徒”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出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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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着力构建贵州监狱系统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民警现代化建设能力,贵州监狱紧盯“西部一流,全国领先”奋斗目标,聚焦守牢“五安全一稳定”底线紧扣“两个体系”“四项工程”和“八大警务”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监狱系统“师带徒”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跟着小编一起来划重点吧!

01.

“师带徒”中的“徒”

新招录民警;
轮岗交流民警;
从监狱系统外调入的民警;
其他需要熟悉新业务、掌握新技能以及确需帮带的民警。

02.

“师带徒”中的“师”

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工作作风;
业务能力过硬,熟悉本领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能够胜任所指导领域的各项工作;
工作热情度高,具备3年以上监狱工作经历,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工作思路清晰,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教学技巧。

03.

导师职责

政治引领。引导徒弟坚定政治立场,遵守规章制度;

业务指导。传授监狱工作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及罪犯管理技巧等方法;

实践锻炼。通过同排班、同执勤以及共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方式带领徒弟参与实际工作,指导徒弟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提高实战能力;

案例分析。选取监狱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组织徒弟进行分析讨论,提高徒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定期对徒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反馈徒弟的优点和不足,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04.

徒弟职责

勤奋学习。积极主动学习监狱工作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按时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勇于实践。大胆参与实际工作,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工作能力;
定期汇报。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和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导师请教,寻求帮助和支持;
尊重导师。尊重导师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学习,听从指导和安排。

05.

培养过程管理

符合徒弟范围的,在到新工作岗位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各部门(科室、监区)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科室、监区)具体组织实施。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导师与徒弟需签订《贵州监狱系统“师带徒”结对协议》,正式确立帮带关系,明确帮带期限、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及计划。

导师可以采取“二对一”“一对多”的帮带形式。“二对一”即:1名徒弟在结对期间可安排1名政治导师和1名业务导师;一对多”即:1名导师可根据工作实际帮带3名及以下徒弟,也可根据实际跨部门师徒组合,提升徒弟综合能力。

帮带期结束后,导师和徒弟分别填写鉴定表

导师的鉴定由各部门(科室、监区)主要负责人和“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情况及效果、导师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等内容对导师进行评价。

徒弟的鉴定由导师、部门(科室、监区)主要负责人根据徒弟遵规守纪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习完成情况、学习态度和成果等对徒弟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徒弟发展方向、需重点加强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06.

帮带期限

一般为3个月至1年,最长不超过2年,可根据徒弟类型安排短期、中期和长期帮带,具体情况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帮带目标和计划需具有可操作性。

07.

正向激励

导师及徒弟帮带期满后分别进行帮带鉴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鉴定结果为优秀的导师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新招录民警帮带鉴定结果,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徒弟鉴定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级晋升、选拔任用、岗位调整、评优评先、外出培训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导师和徒弟鉴定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推荐纳入贵州监狱人才库,进行延伸培养。

08.

工作要求

“师带徒”工作要紧密结合基础训练日制度进行学习训练,在日常训练时要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能从日常工作中抽身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训练。

“师带徒”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变相搞人身依附关系,要构建清清爽爽同志关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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