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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慑感拉满!州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海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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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黔西南州司法局组织安龙、贞丰、册亨、望谟4个县43名社区矫正对象到海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实地体验监狱服刑改造生活,感受高墙内外的差异。

在监狱训练场上,监狱特警队员对社矫对象开展队列训练。从稍息与立正,到蹲下与起立,要求社矫对象做到令行禁止,进一步强化社矫对象组织纪律观念以及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意识

随后,社矫对象在监狱民警的引导下通过安检,从AB门通道进入监狱监管区,并依次参观了罪犯“三大现场”、禁闭室、严管区等。在劳动现场,社矫对象看到罪犯在习艺车间开展劳动,随着现场直管民警吹响哨音,所有罪犯按哨音指令立即低头,全场保持肃静。在生活现场,社矫对象看到罪犯的被褥、脸盆、漱口杯、储物箱等物品全都进行定置化管理,按要求有序摆放。

“现在我们所处位置是严管区,是监狱中的监狱。”
“严重违反监规纪律的罪犯,将在这里受到一段时间的集训教育,暂停通信、会见等权益。”
现场的43名社矫对象一边认真了解罪犯日常行为规范,一边“沉浸式”感受监禁刑罚与非监禁刑罚的不同,更加深刻体会到自由的可贵。

警示教育大会上,1名缓刑期间再犯罪被数罪并罚收监的罪犯进行了现身说法。这名罪犯从自己犯罪过程、犯罪时的思想根源、犯罪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以及对违反《社区矫正法被收监执行的悔恨,警示社矫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再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按时解除矫正。

黔西南州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何兴勇在讲话中告诫社矫对象,要认清自己的罪行,摆正自己的位置,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珍惜相对“自由”的环境,坚定矫正决心,树立生活信心,塑造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活动后,黔西南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胜与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彭红权签订《黔西南州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协议书》,双方共同在海安监狱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监狱社会职能,进一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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