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羊艾等31个监狱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省编办发〔2011〕356号)文件及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新“三定”规定的相关要求,海安监狱设置了办公室(指挥中心)、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教育改造科、劳动改造科、生活卫生科、财务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劳动保障科、信息技术科、后勤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科等1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下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和警务督察队),服刑人员指导中心、心理矫治中心、监狱医院3个直属机构,四个监区及纪委、监察科、工会、团委。
办公室(指挥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政务、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目标管理、督查协调、综合治理、新闻等工作;负责指挥中心管理工作。
电话:0859-5213030
刑罚执行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受理罪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工作;负责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电话:0859-5210026
狱政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各项监管安全制度的落实;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与安全稳定。
电话:0859-5212200、0859-5210023(罪犯家属亲情会见室)
狱内侦查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各项狱内侦查工作制度的落实。
电话:0859-5215811
教育改造科
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对罪犯的入监、出监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罪犯帮教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劳动改造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管理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制订监狱罪犯劳动改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生活卫生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罪犯生活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电话:0859-5213035
财务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财务信息统计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监狱财务会计制度落实。
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狱内外各类安全事故。
电话:0859-5218766
劳动保障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干警工资政策和津补贴制度实施工作;负责监狱干警日常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干警提前退休的审核报批。
信息技术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狱信息网络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后勤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装备等保障工作。负责监狱车辆、固定资产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电话:0859-5210029
离退休干部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学习、文化、健身等活动。
政治处(下设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和警务督察队)
人事警务科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干警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警衔管理、警务职级管理工作。
组织宣传科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党建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的党建工作;负责监狱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警务督察队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监狱及干警在警务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电话:0859-5210021
纪委、监察科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监狱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对监狱各部门及干警的履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对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查处。
电话:0859-5210950
工会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工会工作计划,切实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关怀慰问工作。
团委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团委班子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好共青团员的发展、培训、教育、考核和评议工作。
服刑人员指导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向罪犯提供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制度、罪犯考核奖罚规定的咨询工作,对罪犯进行法律援助及刑满回归社会的就业指导工作。
心理矫治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罪犯的心理咨询矫治管理工作。
监狱医院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安全工作制度;负责狱内医疗卫生、疾病控制工作。承办监狱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一个分监区。
一监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安全工作制度。承办监狱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四个分监区。
二监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安全工作制度;负责狱内后勤保障工作。承办监狱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四个分监区。
三监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安全工作制度。承办监狱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四个分监区。
四监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安全工作制度。承办监狱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内设四个分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