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16年6月的一个夜晚,王某与同村的小刚、虎子外出宵夜喝酒,酒过三巡后,王某提出要找几个姑娘出来“玩玩”,随后小刚找到一个叫丽丽的姑娘,并通过丽丽的手机,联系到张某,让张某出来玩儿。但丽丽提出自己要为家里看店为由,并未随行前往,在四人离开之前,丽丽悄悄叮嘱张某,要小心王某。
王某等三人买了饮料、白酒和扑克,带着张某驱车前往郊外僻静的地方,一边玩扑克,一边喝酒,并通过藏牌的方式,让张某多输多喝酒。之后,趁着张某喝多了,王某将张某锁在车里,不顾其反对,想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张某不从,便掐住她的脖子,并威胁道:“你若不从,我现在就掐死你,先杀后奸或者先奸后杀。”张某哭着说,嫖娼还得付钱呢,你得给我钱买避孕药,于是王某拿出50元钱给了张某,然后强行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同行的小刚也强奸了张某。在虎子也意欲与张某发生性关系时,张某跳车而出,并跳下路边的大坡准备逃跑。这时候,虎子有些慌了,怕出人命,于是也跟着跳下大坡,劝说道“你别跑了,我不逼你了”然后开车将张某送走了。
第二天,张某便向警方报警。
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小刚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虎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在王某投入监狱服刑改造期间,以“我是给了50元钱的,是嫖娼,不是强奸”为由,多次向各级人民法院及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王某的申诉后,将案件转至当地人民检察院。
后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在王某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有同案人员证实,听见被害人在车内又哭又喊,并有相应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可以佐证,被害人在申诉人大腿上咬了一口,充分证明被害人是不愿意与申诉人发生性关系的;申诉人供述在犯罪过程中同被害人说过“先奸后杀”等威胁性的语言并掐住被害人的脖子,被害人系未成年少女,案发地点在一处偏僻的公路边,威胁性的语言足以造成心理上的压制。检察机关认为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驳回了王某的申诉。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