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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卷宗,周某自诩是在为就医群众谋取更多的利益。他私自刻制广东省各医院的印章,伪造各医院门诊、住院收费收据、出院诊断证明、发票等资料,同伙王某、韦某则负责找寻村民,提供身份证和医疗证,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各县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实施医疗诈骗。在他们眼里,自己干的是为群众谋福利的“代办业务”,打的是法律、政策“擦边球”,不属于违法犯罪。2012年3月至2013年11月期间,累计骗取总金额高达250余万元。
为了不易被查到,周某“代开”的大多为外地医保票据,村民将身份证、医疗证等证件交给王某、韦某后,周某便开始想方设法的“做手脚”。比如,把医保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改为可以报销的药品、随意增加患者使用的药品、检查项目等,最后仿造出假医保明细单、住院单据和票据。这样一来,原本不能报销的项目就可以报销了,报销的金额也增加了。
周某可以仿造出多种面额的假医保报销票据,医院公章、单据上的防伪标志样样齐全,能以假乱真。至于费用问题,按照为就医群众造假单据总额的10%—20%收取提成。
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违法犯罪终会被发现。就医群众报销医保获得补偿款后,市医保中心会按规定对报销的材料进行二次审核。2014年初,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段时间里本州群众在广东省医院就诊的情况较多,对于黔西南州来说,这是不符合常理的,于是便联系就诊的各医院询问情况,经过核实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怀疑,部分村民有涉嫌发票造价,骗取医保的嫌疑。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顺藤摸瓜找到了周某、王某和韦某,并将三人抓获。
经法院审理认定,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十一万元;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警官提醒: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要为贪便宜办理假冒医保单据,扰乱医保报销秩序,影响个人信誉。同时,医保是我国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医保基金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绷紧“骗保违法”这根弦,把医保基金留给真正需要看病的人,这样才能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