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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电缆大盗”来钱快?落网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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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偏偏有人见“材”起意,打起了电缆线的主意。你以为偷电缆来钱快?殊不知落网速度会更快。

案例

2020年2月至9月间,曾有过盗窃前科的潘某听说电缆线价值较高,只需剥个皮,就能够在市面上卖出好价钱,于是与郭某、汪某等人相互邀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假扮成施工队,先后多次在夜深人静时,流窜多地的料场及电站处,使用钢锯将正在使用的电缆线锯断装车后盗走,之后再联系他人销赃分赃。经核查,潘某等人所盗取电缆线价值总计约人民币25万元,该犯分得约人民币5万元。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民警提醒 —

电缆线是国家重要电力设施,是安全运输电力的重要保证,切勿心存侥幸去偷盗,贪婪的双手不仅不会让你“生财”,反而会让你身陷囹圄;同时提醒废品收购从业人员,要守法经营,不要贪图小便宜收购来路不明的物品,你若“来者不拒”,刑罚便会主动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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