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相处,“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宽容远比“寸土不让”的争执更珍贵。莫因一时意气,让邻里甚至亲兄弟变成“仇人”,让纠纷变成“悲剧”,最终留下无法挽回的悔恨与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自2020年以来,罪犯陈某某与其亲哥因盖房子一事引发纠纷。罪犯陈某某认为其哥家建房子时占用了自家部分宅基地,两家经常为此事发生争吵,以至于亲兄弟之间互不来往、反目成仇。2021年3月,罪犯陈某某为出口恶气,便使用一个木柜挡住两家之间的通道,影响其哥一家人的通行,3月22日中午,其亲嫂与罪犯陈某某又一次因为“阻路”发生激烈争吵。当晚10点左右,罪犯陈某某醉酒后心里愈发不满、越想越气,便拿着刀到其哥家里与其嫂子互相辱骂。其哥担心事态恶化,便拨打村干部电话求助并将自己家房门锁上。罪犯陈某某仍不罢休,在口角争执后,用刀砍砸房门,并用脚踢开后进入其哥家行凶,持刀捅刺其嫂子胸腹部,导致其嫂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罪犯陈某某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在证人证言中,其哥表示,自己与罪犯陈某某从小父母双亡,二人相依为命、互相扶持,他也曾多次打电话给在浙江打工的侄儿(罪犯陈某某儿子)讲明缘由,让其劝说其父。其子也表示自己曾多次劝说过父亲,就算是外人也不能封路,更何况是一母同胞,一墙之隔的亲兄弟。但罪犯陈某某性格偏执冲动,酒后更是肆无忌惮,不顾兄弟情谊,不听儿子劝说,一意孤行,最后杀人行凶导致自己众叛亲离、声名狼藉、难逃法网、身陷囹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十条第二款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民警提示
莫让“寸土之争”变成“生命之殇”
①关系处理:以“和”为贵,依法维权。
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时,应冷静处理,优先通过协商、社区调解等平和方式解决,或依据《民法典》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②情绪管理: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冲动是魔鬼,不应因“一时逞强、好勇斗狠”,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而付出“悔一生”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