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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凯里监狱监内开庭审理罪犯假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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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413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凯里监狱监内开设法庭,对监狱提请的1名罪犯假释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2名检察官、监狱刑罚执行工作3名民警出庭,监狱部分职能科室领导和管教民警、服刑人员旁听,黔东南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2名组成的“听审团”全程旁听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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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庭审开始。法庭首先核实了罪犯的身份,在法官的主持下,凯里监狱刑罚执行科宣读了《提请假释建议书》,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随后,进入法庭调查,法庭对提请假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当庭询问、核实,罪犯所在分监区1名民警、2名罪犯出庭作证;驻监检察机关宣读了《检察意见书》。完成全部庭审程序后,法庭宣布休庭。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此次监内法庭审理罪犯假释案件,是贯彻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监狱工作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既向社会展示了监狱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又有利于教育引导罪犯积极改造,对于规范刑罚执行工作,促进监狱执法公开、透明具有重要的意义。(文图/杨英鹏  陈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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