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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34745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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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省凯里监狱党组织2020年度 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文  号:
贵州省凯里监狱党组织2020年度 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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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监党发〔2020〕13号

               

贵州省凯里监狱党组织2020年度

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提升组织生活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实效,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监狱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贵州省凯里监狱党组织 2020 年度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提升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更加规范、更加丰富、更有活力的组织生活,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贵州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贵州监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理论武装

    1.开好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第一议题必须组织政治学习,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支部委员要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认真研究确定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学习。

    2.抓实党员大会、党小组会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未设党小组的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按照监狱印发的党员民警政治理论学习明确的学习内容,结合省直机关工委每月下发的《政治理论学习资料选编》内容,通过传达学习、党员领学、专题研讨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深信笃行。

    3.上好党课。党委书记每年为单位党员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支部党员上1次党课,有党委班子成员所在的党支部,应主动邀请党委班子成员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包保监区的监狱领导每年要为包保监区上1次党课。党支部每季度上1次党课,支部委员应积极主动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倡导普通党员上党课。党课授课人在课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素材,撰写高质量课件,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二)抓实党员教育

    4.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常抓常新,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完善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解决好思想根基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政治站位问题,要把党员教育与当前防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解决好旗帜方向问题,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成为监狱民警的行动指南,成为新时代高高飘扬的伟大旗帜;解决好人民情怀问题,使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深入人心,永葆政治本色。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

    5.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情感上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深情关爱,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强大的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和工作动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而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6.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加强党章党规尤其是近年来出台的党内法规的学习,以党章党规为镜,强化党性修养,推进依规治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突出“做”的效果,答好时代答卷,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体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意志品质,在“迎难而上、令行禁止”上作表率,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坚决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

    7.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经常性组织党员学习党内法规,积极宣传守纪律讲规矩的先进典型,常态化通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警示案例,教育党员民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

    (三)严格党员管理

    8.高质量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深入考察,着重看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注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识别考察发展党员。

    9.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民主评议,党性分析,切实掌握党员的表现情况,把优秀的党员评出来,树立示范标杆。把不合格的党员亮出来,督促自我反省。针对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重点进行教育,帮助整改提升。

    10.严格党员管理和处理。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要严格依照规定、按照程序,通过党员大会讨论处理违反党纪的党员。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坚持敢管敢严又积极稳妥,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强化党内监督

    11.扩大党内民主。党支部要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党组织各项事务,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主动接受党员监督,善于广泛听取党员意见,特别是在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深度融合党建与业务等工作上,要充分激发党员聪明才智,在解决问题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1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作风涣散、工作拖沓、服务意识淡化的党员,群众有不良反应的党员,支部书记要及时进行谈心谈话。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不愿谈”“不敢谈”“不实谈”等问题,把谈心谈话这个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用好用实。

    13.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要紧紧抓住“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关键环节,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在相互批评中增进团结、解决矛盾、促进提高。党员干部受到谈话函询的,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应当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

  (五)开展党内活动

    14.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要加强计划性,根据实际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有详细安排,要制定主题党日计划表,根据临时变化进行调整。要增强针对性,不同阶段安排相应内容,更好发挥主题党日作用。主题党日形式要丰富多样,做到求知、求实、求活。

    15.开展传统节日庆祝活动。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在五一、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或参加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增进党员团结,增强党支部活力。

    16.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是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集中体现,是践行宗旨、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是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员志愿服务与精神文明创建、党员进社区等工作结合起

来,组织开展好各类志愿服务,展现监狱机关党员的精神风貌。

    17.开展脱贫攻坚活动。组织党员通过到帮扶贫困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共同过组织生活,讲党课、宣讲党的政策等方式开展活动,增进党员对党的扶贫工作的认识,增强党员群众观念,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18.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活动。深化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创先争优活动,把敢于当先锋、勇于挑重担、善于解难题的党员树立起来,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锋、做表率”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对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进行党内表彰。

    19.开展过“政治生日”活动。党员过“政治生日”是有效激发党员意识、提升党员教育效果的重要途径,党支部(党小组)在每月的组织生活中,对当月入党的同志,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重读入党志愿书等方式,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严格组织生活、优化工作作风、发挥模范作用。

    20.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真正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充分利用贵州省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党员通过瞻仰革命遗址,重温党的奋斗历程,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接受红色洗礼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各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组织生活计划,拟定主题党日计划,确定每月主题。各支部组织生活计划于 3 月13日前将电子版报政治处组织宣传科。

    (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党组织书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第一责任人,要花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抓实抓细组织生活各项任务的落实,对每次组织生活工作任务,要结合支部党员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具体的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创新、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着力提升组织生活的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组织生活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协调解决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政治处要加强对监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督促指导,动真碰硬解决组织生活抓而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每年至少全覆盖督导1次并进行通报。要把组织生活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党员考核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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