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134881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贵州省凯里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晋升工作方案 | ||
文 号: | 无 |
凯监党发〔2020〕17号
贵州省凯里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晋升工作方案
根据省监狱局《关于开展四级高级警长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黔狱党发﹝2020﹞31号)文件精神,结合监狱实际,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第二批四级高级警长职级晋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晋升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为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晋升职数
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13名。
三、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的民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的民警,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一线执行封闭值勤(含在省外参加对口援助工作封闭值勤)任务,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监狱B门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在同等条件下,且有下情形之一的优先晋升:
1.封闭值勤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的;
2.临近退休的。
(二)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的民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备人民警察身份的在编在职在岗的民警;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任一级警长2年以上或现任一级警长且任正科职务层次4年以上;
6.任职资格年限时间截止到2020年2月29日。
四、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进行年度考核和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的。
(二)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和政纪处分期间。
(三)其他不得晋升的情形。
五、选拔晋升程序
(一)政治处对符合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的民警进行摸底统计。
(二)政治处根据摸底情况,提出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工作动议方案,经监狱党委会议审定后制定实施方案。
(三)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工作实施方案报经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审批后在局党委下达的晋升职数范围内组织实施。
1.制作参考名册。3月21日,政治处筛选符合四级高级警长职级晋升资格条件的民警,按照省编办批复的机构序列排序,同一部门内按照职务层次排序,同一职务层次的,依次按领导职务、职级及任职时间排序,任职时间相同的,按年龄大小排序,制作《符合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条件人员参考名册》;
2.民主测评。3月22日分别组织召开封闭区域内、外领导干部会议,公布晋升工作方案,开展民主测评工作。监内的民主测评工作由党委书记、监狱长石军同志负责,沈曦尧、王圣、张翔同志协助。监外的民主测评工作由考察组具体组织实施;
参会人员为监狱领导班子成员、原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套改为四级高级警长以上职级人员,科室、监区和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中层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
测评票分为A票和B票,A票为监狱领导班子成员,B票为原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套改为四级高级警长以上警员职务人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3.汇总民主测评结果。3月22日,封闭监内和监外测评工作结束后,交由监狱考察组进行汇总;
4.3月22日监狱考察组向政治处主任汇报民主测评综合情况;
5.3月22日召开政治处主任办公会议,向监狱党委提出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重点考察对象建议人员名单。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结合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召开政治处主任办公会议,提出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重点考察对象建议人员名单报监狱党委研究确定重点考察对象,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
6.重点考察。3月23日—3月24日对考察对象 “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表现进考察,考察谈话人员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的人员相同;考察对象为监区、科室的要进行延伸考察,延伸考察谈话人员要达到考察对象所在监区、科室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监内采取电话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监外采取面谈和电话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考察组核查重点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
7.撰写考察材料。3月25日考察组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提出晋升职级人选建议,向政治处汇报;
8.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3月25日对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9.核查问题举报。3月24日发现被考察对象不符合晋升资格条件或具有影响其任职情形的;考察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开展晋升工作等情形的,请及时向政治处和纪委、监察科举报,举报线索由监察科、政治处进行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55—3810358 0855—3810108);
10.提出晋升建议。3月24日在全面完成重点考察、汇报考察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意见、核查问题举报的基础上,召开政治处主任办公会议,向监狱党委提出拟晋升建议人员名单;
11.党委研究。3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监内采取电话方式听取意见方式),综合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人员民主测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及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职级晋升意见;
12.3月24日对拟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的人员晋升材料报局政治部进行预审同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13.上报审批。4月1日,政治处将拟晋升建议人员名单和考察结果等材料报经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审批。
14.建档。建立职级晋升考察文书档案。
六、考察工作纪律
考察组成员
组 长:杨福学(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副组长:李 燕(人事警务科科长)
成 员:罗龙海、李 杨、王桂芹、吴仕祥、黄 睿
考察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民警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职级的晋升工作,并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不得更改、伪造民主测评结果。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
(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如实报告。
(四)不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
(五)不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特殊接待。
(六)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准确掌握干部信息。
(七)考察组成员中,凡与被考察对象和具备晋升四级高级警长资格条件人员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应当回避关系的,一律进行回避。(举报电话:0855—3810358 0855—3810108)
七、防疫期间考察工作的特殊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考察工作程序,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一)封闭区域内、外的监狱主要领导,分别是封闭区域内外考察晋升工作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第一责任人。
(二)封闭区域外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封闭区域,封闭区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擅离封闭区域,传递材料过程中禁止封闭区域内、外人员接触。
(三)党委会议等必经程序,对封闭执勤人员的个别谈话采取电话交谈方式进行。
(四)召开民主测评等会议,政治处要组织人员对会议场地进行消杀,参会人员分散就座,按规定佩戴口罩,严防病毒感染。
(五)严格遵守防疫工作纪律,纸质材料只能从封闭区域传出,严禁传入,开展考察工作所需相关文件、表格等材料,用电子文档格式均通过狱内网“布谷鸟”发送给沈曦尧同志,沈曦尧同志负责接收后制作成纸质材料,速将纸质材料交给石军监狱长阅读并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每一个阶段工作结束后,收齐所有材料,经密封并由石军监狱长签字后采用物理隔离形式传递到AB门后,由政治处李杨到AB门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