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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134899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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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凯里监狱2020年刑罚执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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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监狱2020年刑罚执行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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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监狱2020年刑罚执行工作计划

刑罚执行工作对维护监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励罪犯积极追究改造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我监2020年刑罚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狱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监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 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战略和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监狱安全为底线,深入践行“五大改造”新格局,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提升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一)全面规范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2019年度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监大力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明显增强,业务水平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2020年务求实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范化,确保良性循环。全年计划完成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案件按33%上限计算,预计收案884件,并分为11个批次办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和假释案件不受指标计划数限制,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按有期徒刑罪犯减刑呈报批次一并报送。

(二)平稳推进假释工作。做好符合假释条件罪犯的摸排工作和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开展,对外协调沟通形成常态,确保假释工作稳步开展。

(三)持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狱务公开信息化程度,不断拓展阳光执法新举措,努力提升监狱执法形象。

(四)持续依法办理罪犯收押释放工作。收押工作内部机制进一步健全,对外协调工作得以加强,收押、释放工作有序开展。

(五)切实维护罪犯申诉控告检举权益。相关申诉、控告、检举能得以及时处理,规范办理。

(六)持续加强罪犯档案管理。罪犯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全面规范,罪犯档案室设施进一步完善,确保档案安全。

三、工作措施

按照工作的总体思路,紧盯目标任务,立足工作实际,采取措施着力抓好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推进刑罚执行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能力提升。持续抓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的学习教育。2020年由刑罚执行科牵头组织民警开展1次以上业务培训。二是健全制度机制。针对 “罪犯减刑假释财产险判项履行中评判标准不明确,刑罚执行标准不统一”问题,与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形成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统一的政策标准,着重解决 “财产性判项和罪犯违规从严把握” 统一标准的问题。三是认真开展数据统计。按时准确填报相关报表,严防统计错误,严禁弄虚作假。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年度案件评查,接受驻在式检查和检查机关监督等方式,推进依法办事、规范办案。

(二)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是加强罪犯思想教育。坚强对形势政策的宣传贯彻,关注犯群思想情绪,及时开展针对性教育,有效消除不良倾向和错误认识,及时化解思想上的安全稳定风险。二是严把实体条件和严守程序规定。将审查关口前移,严把证据材料关,严格审查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励、病情诊断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审核一公示”程序。三是从严掌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认真学习、准确运用《贵州监狱三类减刑假释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统一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排序制度,严格控制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比例。

(三)依法稳步开展假释工作。一是准确摸排。四月中旬前完成对全监2020年10月前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罪犯的前期摸排工作,从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建立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罪犯名册台账,进行跟踪问效。二是扎实规范开展再犯罪危险性评估工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以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为重点,以刑罚执行一体化为契机,把请“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增进相互理解,密切工作关系,稳步提高罪犯对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回函率和同意率,尽力解决工作中的瓶颈。

(四)推进刑罚执行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进刑罚执行网上办案平台使用;二是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沟通联系,互通信息,共商对策,提升跨部门大数据平台运行质量和效率;三是抢抓“智慧监狱”建设重大契机,认真梳理、提出刑罚执行业务的信息化、职能化需求,配合做好刑罚执行业务职能化的顶层设计。

(五)持续深化狱务公开。一是创新公开方式。充分运用面向罪犯家属的会见室触摸查询信息系统,展示监狱公正执法形象;二是完善监狱长接待日制度,规范监狱长接待日工作流程,提高监狱领导带头向罪犯及其亲属宣传政策,答疑解惑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拓展执法监督员选聘渠道,扩大执法监督员规模,规范执法监督员的执法监督活动,提高执法监督效果。

(六)切实做好案例选编工作。建立案件选编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案例库建设。按照合法性,真实性和典型性原则,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按要求的数量和上报时间,扎实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选编、审核、上报工作。刑罚执行科每名办案干警每季度完成一篇案例。组织民警登录12348中国法网浏览学习省内外刑罚执行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案例选编质量。

(七)依法做好罪犯收押释放工作。一是进一步理顺职能。要完善收押机制,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密切,刑罚执行科要强化牵头收押职能,协调处理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二是认真审查送押罪犯是否属于本单位的收押范围,杜绝错收情形发生;三是严格审查相关材料。着重审查法律文书的完备性、一致性,以及有无人民法院随案移交的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组织民警仔细查阅新收押罪犯的法律文书,全面筛查出三类罪犯,详细掌握其犯罪具体情节,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等情况。坚持应收尽收,除法定文书不齐,体内有异物等情形外,应依法办理收监,不得出现无故拒收的情形;四是做好新收罪犯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各项数据;五是做好刑满释放工作,准确核对罪犯信息,依法按时办理刑满罪案释放手续,对“必接对象”应加强与接返机关联系,做好接返衔接工作,对患有严重疾病,服刑期间伤残等罪犯,做好病情记录,执法过程记录等证据保全工作,积极与相关地方政法部门联动,确保依法按期释放。

(八)依法处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及时将罪犯审查材料转递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及时处理或者转送罪犯控告检举材料,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具名控告、检举的罪犯。

(九)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推动刑罚执行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一是积极配合社区矫正部门开展对拟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罪犯的社会影响调查评估;二是与社区矫正部门无缝对接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办理好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接手续,依法将其纳入社区矫正,将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及时收监执行;三要加强对参与社区矫正民警的管理,配合开展好社区矫正人员进监接受警示教育等工作,适时跟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加强罪犯档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罪犯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工作,完善档案室设施建设,做好防盗、防火、防蛀、防霉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要切实抓好专项任务相关罪犯的档案接收、管理工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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