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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317647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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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给予周海江等4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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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周海江等4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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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监党发〔2020〕33号

 

关于给予周海江等4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监属各单位:

周海江,男,汉族,1985年2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凯里监狱狱内侦查科科长、一级警长。

陈应波,男,汉族,1984年8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凯里监狱三监区副监区长、二级警长。

石忠付,男,1983年9月生,苗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贵州省凯里监狱五监区监区长、二级警长。

 昊,男, 1983年1月出生,苗族,大专文化,现任凯里监狱狱内侦查科副科长、四级警长。

2018年6月以来,狱内侦查科和三监区民警先后掌握了三监区罪犯可能私藏使用手机的线索,2018年8月狱侦科科长周海江同志将该情况通报三监区,要求监区布控耳目以便收集线索。

2018年10月2日凌晨0时30分许,三监区与四监区交界处围墙发生一起抛投违禁品事件,其中查获毛线拖鞋一对(右鞋鞋底部分被掏空)、内裤一条,扑克牌三副、电话手表一只(无SIM卡)、充电器一个、有线耳机一个、无线蓝牙耳机一个。2019年1月31日14时许,三监区民警经耳目汇报,在三监区操场楼梯下防空洞的电线孔槽内查获手机(含电池一块,无SIM卡和存储卡)一部,并立即向狱侦科汇报,通过周海江、石忠付、陈应波、吴昊等同志多方努力,最终锁定两名嫌疑罪犯韦X和韦XX。

为此,监狱成立专案组,对两名罪犯展开调查,充分运用狱侦手段,搜集周边信息,为罪犯的审讯工作打好基础,又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讯策略,将罪犯逐个攻破,“1.31”狱内罪犯违规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在侦破“1.31”案件工作中,周海江、陈应波、石忠付、吴昊4名同志安排部署得当,能灵活运动侦查技巧,收集情报作出正确研判,为锁定嫌疑人、成功查获违禁物品,打击狱内罪犯私藏和使用违禁物品行为,为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4月23日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海江、陈应波、石忠付、吴昊等4名同志分别嘉奖一次,分别奖励1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发扬成绩,全监民警职工要向先进学习,勇于担当、服从命令、胆大心细、扎实工作,为确保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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