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783727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转发《关于建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紧急 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 | 无 |
凯监发〔2020〕27号
转发《关于建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紧急
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的通知
监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7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建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黔卫健发〔2019〕6号)和省局劳动保障处要求。监狱积极主动与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沟通协调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工作,为保障干警伤病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干警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将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公安局《关于建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的通知》(州卫健发〔2019〕28号)转发如下,请各监区、科室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到每名在职在编干警。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