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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177791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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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贵州省凯里监狱2020年第四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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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凯里监狱2020年第四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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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监党发〔2020〕73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凯里监狱2020年

第四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

工作计划的通知

监属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上级要求和监狱党委工作部署,结合监狱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第四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理论学习

(一)学习内容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贵州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

3.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制度面对面》。

4.学习习近平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时的训词,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

5.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7.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8.上级安排的有关重要决策部署学习内容。

(二)学习形式

1.以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方式进行学习,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2.党支部要安排和督促党员自学,党员开展自学并做好学习记录,注重学习效果。

(三)学习要求

1.党支部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完善相关资料。

2.党员要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履行请假手续,会后做好补学记录。

3.党支部要拟定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到月份,细化学习内容到章节,学习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业务学习内容。

二、党建工作

(一)将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情况纳入全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组织所属党支部书记开展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上报开展情况。

(二)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检视剖析,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三)深入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总结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四)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凯里监狱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补充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由党支部开展自评申报。监狱党委进行验收后,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送相关材料。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相关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完成年度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

(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照《中共贵州省凯里监狱委员会印发<凯里监狱开展主题党日及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凯监党发〔2020〕19号)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及党员政治生日活动。

(八)党支部专题研讨。党支部要以“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如何做好监狱工作”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四季度专题学习研讨。通过专题研讨,使党员民警切实领会监狱工作的新要求新目标,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觉悟,围绕监狱中心工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1.以党支部为单位,党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等实际,形成书面发言材料,支部书记要亲自主持,带头发言,其他党员代表作研讨发言。

2.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专题研讨的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专题研讨计划,明确时间、研讨发言要求,会后统一归档党员发言材料。

3.监狱党委班子成员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研讨,指导好联系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工作。

(九)抓好监狱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1.压实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明纪律执行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强化日常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持之以恒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薄弱环节,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纪律作风相关规定,通过学习规章制度,以北京“郭文思案”、云南“孙小果案”、山西“任爱军案”等典型案例为鉴,引导党员民警职工举一反三,检视自己,把“四个意识”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行为,从小事小节上见政治、见作风、见品格,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查与纠、提醒与问责相结合,强化作风督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目标绩效管理工作

(一)做好目标绩效管理网络平台运用工作,按规定要求报送第四季度完成情况及印证资料,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狱情分析研判等涉密内容一律不允许通过平台报送。

(二)认真对照监狱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自查,抓好网络管理平台审核和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做好迎接省直目标办和局目标办核查准备,以及年终现场核查工作。

(三)12月15日前完成二级考评及三级考评工作,将三级考评排序通过网络管理平台上报局目标办。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按照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责任清单抓好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党支部要树牢“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层层严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监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注重总结宣传。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掘、选树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不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政治处组织宣传科报送。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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