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凯里监狱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1、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1)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旨,机构设置,办公地点,监狱领导姓名及分工,机关科室职能,联系方式等;
(2)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3)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
(4)罪犯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罪犯通信、会见规定;
(6)罪犯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
(7)罪犯行政奖惩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的程序、标准和结果;
(9)罪犯减刑、假释、又犯罪处理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
(10)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11)大宗物质、办公用品采购管理情况;
(12)基本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
(1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14)涉及罪犯、犯属或者其他人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信息。
2、不予公开的信息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4)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3、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狱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3810799、382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