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来到监狱后,对罪犯的第一次教育谈话我们都会提出三个问题,让其认真思考,即: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到这里来干什么?成为监狱人民警察后,我也会常三省吾身:我是什么身份?这是什么地方?我来这里做什么事?以此来提醒什么是自己的主责主业,我应该怎样去做好一名监狱人民警察。
三年半的工作,我历经了三个阶段:
刚入警时,我带着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的强烈好奇、带着人民警察身份神圣的向往、带着己身退伍军人崇高的为人民服务使命,成为了一个警察队伍的新人。那是充满着激情、想干、勇闯、敢拼的自己。虽对执法规范不甚了解,更缺少执法经验,常常不能妥善处置各类矛盾,遍历挫折,但仍一往无前。这是我的第一个阶段。
工作两年后的自己,通过长时间的研实践与学习,终于熟稔了自己的工作,开始追求改造上的零违规,各类报表上好看的数据,追求工作的完成度,逐渐错误的以为监狱改造工作就是“看好人,不让跑”、“零违规就是成绩”的狭隘思想。渐渐感觉监狱工作重复乏味、没有激情、缺乏荣誉感。这样的认识是狭隘的,不正确的,目光短视的。这是我的第二个阶段。
监狱的工作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以前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句话,不知道惩罚是什么,应该怎样去改造。什么是惩罚?是《说唐》中:“凡有解到罪人,先打一百杀威棍,十人解进,九死一生。”还是《水浒传》中的发配边疆、流放千里或是明清时的充军刑?
直到党史学习教育中读到“试论毛泽东改造罪犯思想”,它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结合而形成与发展的。它提出了“人是可以改造的”总指导原则,确立了无产阶级改造人类社会的历史使命,并明确了“思想改造第一,劳动改造第二”的人道主义感化方法。
结合工作实际,同时阅读了一些监狱刑罚方面的论文,才逐渐理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刑罚制度对罪犯的惩罚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刑罚、是对其进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刑罚。这本是基本常识,但自己在工作中从未认真思考过,更未理解改造才是我们的中心任务。
中国的监狱是世界上最安全的监狱。今天的监狱工作中心任务已由过去的“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为社会提供不再重新犯罪的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转变。简单的说,从前我们做的工作是“关的住,不跑人”,而现在的工作重心是“改造好,不再犯”。
如何做好罪犯改造工作?原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说:为了落实“治本安全观”,司法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改造。包括监狱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罪犯分类关押、分级管理,不同级别的监狱、不同功能类型的监狱,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依法做好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工作,发挥亲情激励的改造作用等。同时还针对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增强改造的针对性、实效性。教育引导服刑人员学会生产技能,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原来我的工作中所做的文化教育、罪犯亲情帮教、离监探亲、个别教育、引导其学习劳动生产技能都是都是为了能改造好罪犯,让他们能够成为合格的公民,不再犯罪。我终于对“改造好一名罪犯,就挽救一个家庭,和谐一片社区,稳定一方百姓”有了深刻的认识,工作也有了新的思路和方向,逐渐深感责任与使命。
原来管理罪犯不是仅仅为了安全、实现“四无”目标,而是要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一名罪犯特点设计针对性的改造方案,通过教育、亲情、劳动等手段,将罪犯改造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要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认识到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影响,切实洗心革面,从新做人,减少再犯罪率。同时做好宣传,警示、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这是我的第三个阶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将在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努力依法逐步提高监区假释比例,鼓励罪犯服从教育和改造,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会上接受改造,让罪犯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增加和谐因素。努力为我国刑法执行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也将常思:自己为何从警,今后如何做警,从警为了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为监狱事业不断奋斗,为监狱发展竭尽全力!
这,是我新的从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