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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土地场地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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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学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和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土地房产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公司部分土地和场地面向市场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产权人(产权委托方):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9185011558

、标的名称: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土地场地招租公告(2025年7月)

承租人资格要求

(一)承租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公司或社会组织。

(二)承租方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能力;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公司或社会组织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征信。

(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备与租赁土地用途相适应的经营资质或能力。

四、其他要求:

(一)若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中标的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处置并达成书面协议,相关协议需交企业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最终有效中标人。

(二)投标的意向承租户,投标金额不能低于招租底价。

(三)同意并愿意遵守本次招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接受招租方的监督管理。

(四)招租土地有原承租方的,原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如有对标的物享有优先承租资格可以与其他投标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承租竞得。如果优先承租经通知未参与竞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五)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承租方,价高者得;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五、土地场地标的概况及租金底价

序号

地点

类型

计量单位

数量

租金底价(元/亩/年)

年租金底价

备注

1

原一队土地

土地

350

280

980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

原一大队化肥厂路口鱼塘

土地

90

580

522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

原红旗桥葡萄地

土地

40

330

132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4

原二队土地

土地

367

400

1468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5

原二队水淹地

土地

20

330

66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6

原二队土地(鱼塘上,百亩大田)

土地

143

400

572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7

原二队

土地

10

280

28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8

原三大队

土地

230

280

644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9

原三队贵挖煤坡

土地

115

420

483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0

原强力砖厂处

土地

8

380

304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1

原三队老自食地(一级泵处)的土地

土地

57

380

2166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2

淸河弯处的灌木地(酒厂后坡地)

土地

70

280

196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3

原三队小米坡的土地

土地

186.45

380

70851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4

三队路口

土地

103

380

3914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5

贵安大道旁

土地

64

380

2432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6

原红旗桥处的葡萄地

土地

12

330

396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7

原小岛处靠红枫湖边的土地

土地

30

280

84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8

小岛的土地

土地

113

280

3164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19

四队竹林后面的土地亩及荒山(灌木地)35亩

土地

35

280

98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0

菜场后面的土地

土地

2

280

56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1

原接三沙处的土地

土地

40

330

132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2

原四队自食地

土地

17

330

561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3

新田湾处80亩鱼塘

土地

80

280

224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4

原农推站及下河坝土地

土地

160

330

528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5

原五队贵黄路边的土地

土地

14

380

532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6

原五分场高坡哨大田、黄鳝膀田

土地

165.75

280

4641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7

原五分场高坡哨茶坡

土地

82

280

2296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8

原五队队部周围的土地

土地

20

280

56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29

原五队靠右二村的土地

土地

23

280

644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0

原五大队与右二村边界的土地

土地

15

380

57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1

原一大队门口的178亩的大鱼塘

土地

178

280

4984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2

原五分场长坡处的土地

土地

100

280

280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3

原一队与大乐歌村接壤的土地

土地

511

280

14308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4

石灰窑处的林地

土地

25

280

70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5

原一大队贵安大道路边的房屋及场地

场地

595.43

22

13099.46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6

五队监房后面原小猪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左右

场地

1000

8

8000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7

五队猪房及场地、部分土地总占地42亩

场地

2237.33

30

67119.9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38

右二村海关路口原五队监房

场地

10439

5

52195

出租标的物上有原承租户附着物

六、经营范围

土地仅限于农业生产,场地房屋使用需遵守地方相关部门要求以及红枫湖水源二级保护区有关要求。

七、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所出租土地及房产,对仍需继续对外出租的,将重新进行对外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需提前3个月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

八、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度支付,在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当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从租赁期的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

九、履约保证金

承租人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租赁期满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招租方在扣除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如有)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交易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2587日至2025820日,每天0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承租意向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是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名地点: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高峰镇甘溪)

(四)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9185010008

(五)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报价材料密封送至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六)评审时间:待定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0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高峰镇甘溪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19185011558

十四、监督部门:

贵州省平坝监狱纪检监察科,电话:0851-88308599。

                  

                   贵州樟缘实业有限公司                                    

                   2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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