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的精神,经2025年12月12日党委会研究,拟同意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予以处置。资产数量共计43项,资产原值205003.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向纪检部门反映报废处置资产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的事实和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5日起至1月9日止)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19185011233
纪检监察电话:0851-88308599
附件: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