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地开展119消防宣传如火如荼,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技能的同时,我们也要严守法律红线,远离放火犯罪。今天,我们就用真实案例和大家说说放火犯罪的严重后果。
“火”脾气丈夫的报复
李某平时生活作风散乱,常常逍遥在外不管家庭事务,妻子不堪忍受起诉离婚。
李某是上门女婿,担心自己离异后无处可去,于是拒不离婚。赵某(李某妻子外侄儿)在法院指证李某生活作风问题,最终法院判处李某夫妻二人离异。李某觉得自己离婚是赵某多管闲事,于是一直怀恨在心。
2017年正月初十,李某到赵某家中做客,趁赵某不备溜进卧室,用打火机点燃棉被和枕头,看大火烧起后迅速离开现场。后因赵某及时发现,与消防员、邻居一同将火扑灭,但房子(木房)已被大面积烧毁。最终,李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烧死手足的“火”
李某伟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土地便交给兄弟李某勋耕种。
2008年,李某伟打工回来后,其弟将粮食分给李某伟吃。直到2011年,其弟以李某伟未参与耕种为由不再分粮食给他。李某伟认为,自己的土地借给兄弟,分粮食理所当然,既然不分给自己,那就毁了它。
同年8月31日晚,李某伟悄悄潜入兄弟家粮仓,放火点燃粮食,不料火势太大,其弟在救火过程中被大火烧死。最终,李某伟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提示:
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人与人相处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知道火的危险性。无论发生什么事,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切莫一时激愤,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