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监狱文化 » 改造动态
​贵州省平坝监狱罪犯亲属会见须知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一、会见方式
1.亲属来监现场会见
2.远程视频会见
说明:远程视频会见由罪犯家属持有效身份证明、关系证明,提前5个工作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法所(局)申请办理。

二、会见条件
(一)会见范围
配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监护人。
(二)会见次数
罪犯亲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会见方式,原则上每月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会见一次。
(三)会见人数
每次会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不含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人数不超过2人)。
(四)现场会见时间
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期间内,登记办证时间截止15:30,法定节假日监狱不办理会见。现场会见以监区为单位,按周一至周五排序,分别是: (星期一:一监区 星期二:二监区 星期三:六监区 医院监区 星期四:四监区 星期五:五监区)
(五)远程视频会见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远程视频会见不排序,按预约时间办理。

三、现场会见流程
符合会见条件的亲属,到达监狱候见大厅存放个人随身物品→取号→在候见厅等待叫号→登记、查验身份和证件→等候现场警官安排,跟随现场警官到达办公区会见通道→武警安检→门卫警官登记→经会见通道进入会见室→根据会见指定窗口进行会见→会见结束后按照会见室警官安排由现场警官带领出监→原路返回候见大厅取回个人物品→离开监狱

四、暂停会见情形
罪犯被隔离审查、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禁闭、集训管理期间以及罪犯有其他影响监狱安全的情形,暂时停止会见。

五、不予办理会见
罪犯亲属、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现场会见:
(一)持无效证件或与所持证件不符的;
(二)不配合安检、不听从民警安排的;
(三)酒后或精神、行为明显异常的;
(四)经告知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现金等可能危害监狱安全的违禁品、危险品的;
(五)有其它不利于罪犯改造或影响监管安全行为的。

六、现场会见注意事项
(一)亲属每次来监会见均须携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首次来监会见的,还须携带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当地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均可。
(二)来监会见亲属请按要求佩戴好口罩,自觉配合现场警官开展工作,遵守会见现场秩序,禁止随意乱窜、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
(三)会见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狱会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使用隐语、暗语,不得谈论有碍罪犯改造的相关内容。
(四)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录音录像等设备进入会见现场,禁止传递任何物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会见并带离会见室,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从候见大厅到会见室约有500米路程,如遇下雨等恶劣天气,请来监会见亲属自行准备雨具等防护用具。
其它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日时间电话咨询狱政管理科,咨询电话:0851—88308582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