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2日经贵州省司法厅组织安排、学习培训后,贵州省太平监狱民警王福涛为期一年的挂职生活正式拉开序幕,从此走往岑巩县各个乡镇的路上多了一个身影,也多了一份责任。面对新岗位,新征程,他感觉任重道远。
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一脉相承,皆以教育改造罪犯为宗旨。因此,在学习和理解社区矫正业务工作时,上手较快、掌握较准。但社区矫正工作因矫正环境、方式、对象、主体等不同于监狱矫正。因此,在社区矫正实际监管过程存在许多问题,导致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矫正过程中相对自由,形成了散漫、松懈、麻痹的思想。一个月的时间里,王福涛在学习社区矫正业务的同时走访了岑巩县11个乡镇、1个管委会司法所,对166个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开展个别谈话30余次,对岑巩县社区矫正现状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新环境、新挑战
岑巩县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主要分布有侗族、土家族、汉族等18个民族。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中少数民族偏多,因此在管理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还需考虑到当地的风俗习惯。在不超越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对少数民族服刑人员的关心和了解,同时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相互维护、掩护思想严重,有些甚至害怕担责任、得罪人等,因此走访、调查难度增大。其次,由于社区矫正与监狱管理不同,社区矫正管理受到外界影响因素较多,如社区矫正的监管方式、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方式及人员配备、地方人情世故、矫正人员社会化等,监管任务加重。
多角度、保安全
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是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的重要方式。在走访过程中,王福涛得知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成某,69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成某贩毒就是因为自己没有生活来源,“走投无路”才与其同伙一起贩毒。成某老伴于今年年初去世,家中又没有子女。虽然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成某申请了低保,解决了成某的基本生活问题。但成某早年因外出务工时摔断了右腿导致行走不便加上现在年老多病,因此看病就医和日常起居成了成某面临的新问题。为此,王福涛与司法所的同事经多次与成某侄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与其达成赡养协议,解决了成某的生活和就医问题。成某最后也表示,自己就算再穷、再困难,绝对不会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好好珍惜与家人相处的时光。
学中干、干中学
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学中干、干中学。社区矫正工作与监狱工作有相通之处又有区别之处。监狱的工作经验适合社区矫正工作,但并不完全适用。学习社区矫正工作好的地方,总结自己不足的地方,将监狱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在学习社区矫正工作文件、资料理论知识的同时,与实践紧密融合,不偏离社区矫正工作方向,最大限度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
监狱人民警察派驻到社区中来,大大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力度,有效的弥补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在新的岗位上需面临困难和挑战还很多,王福涛下定决心说到:“我一定会秉承监狱人民警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在学中干、干中学,加深业务知识学习基础上,不断提升自己综合素质,为地方社区矫正工作增添藏青色的风采。”
贵州省太平监狱:王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