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贵州太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原单位资产看护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预算: 8.4万元整
五、项目内容:对贵州太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单位一、二车间资产进行24小时不间断看护(共设两个日常看守点,对两个看守点区域内的资产进行看护;对非经甲方允许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排查、记录并及时报告甲方驱离;白天每3小时对看守区域巡查一次,晚上每2小时看守区域巡查一次并进行记录;对拟偷盗或正在偷盗的行为及时报告保安公司和太平公司处置,并须及时摄像、拍照记录;同时做好太平公司安排的其他看守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七、供应商报名、开标时须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银行许可证;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信用信息: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等平台,查询合作方资信情况的截图。
4.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保安经营许可证。
7.具备保安服务资质。具有专业保安服务经营、管理能力,拟派的所有人员须符合行业规定和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至2023年12月14日下午16:40
2、报名及获取地点:贵州省普定监狱行政办公楼2楼贵州太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科。
3、询价文件获取:报名经招标人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后,可从招标人获取询价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2月15日下午15:30分
十、开标时间:2023年 12月15日下午15:30分
十一、开标地点:贵州省普定监狱门楼3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名称:贵州太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普定县定南街道办事处红旗路229号
联系人:唐林
联系电话: 13698529980
贵州太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12月 11日
询价须知
项目名称 |
贵州省太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制衣车间生产线装修 |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质量标准 |
供应商所投服务应符合或优于投标文件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
供货时间 |
按合同约定 | |
投标报价表数量 |
二份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23年12月15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贵州省普定监狱门楼3楼会议室 | |
评标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法 |
合同签订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增减变更 |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服务范围和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 | |
特别说明 |
1.投标报价包括:服务费、税费、资金占用费、利息等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采购人现在验收,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投标人必须对此次招标的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将该项目转、分给其他供应商。 3.投标货币:人民币。 |
一、询价小组的组成
1、由采购人代表3人以上单数组成。
2、询价小组将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按照成交原则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单填写说明
1、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此报价单,供应商在报价单中需完整填写本公司全称。报价单填写的金额单位统一为人民币。若报价金额的总价和单价不一致,以报价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总价;若报价金额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投标询价报价单的递交“投标报价单”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人应准备询价报价单一份“询价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1.2、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明,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2、递交“投标报价单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3、迟交的“投标报价单”
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报价单”。
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
1、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谈判小组对无效标不进行评审。
1.1、投标人证件不齐的;
1.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
1.3、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
1.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或者报价是选择性的,或者只投了部分内容的;
1.6、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1.9、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的。
五、成交原则:各投标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参加竞争,在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下以最低报价法中标。
六、签订合同
询价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