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近日,经过我监干警以及普定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调解了我监服刑人员肖某的离婚案件,维系了一个家庭的和睦。
服刑人员肖某,现年40岁,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入监以来因改造表现较好,曾获得减刑,余刑还有五年多。
年初某一天,我通知肖某会见,当听到有家属会见的一霎那,我看到他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去会见的路上,肖某对我说这是他到太平监狱改造以来心情最激动的一天,因为在此之前的亲情电话中,妻子说会带上孩子一同来看他,自入狱以来,妻子独自照顾家庭抚养孩子,为了养家一直在外打工,所以一直没有来看过自己,自己也没有见过孩子。一到会见室,肖某急切地向妻子道歉,忏悔对这个家庭造成的伤害,对妻子的愧疚以及对孩子的怜爱。其妻一边声泪俱下的诉说了自己带孩子和生活的艰辛,一边婉转地表达了自己要求离婚的想法,并准备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妻子的几句话如同晴天霹雳,让肖某激动的心情顿时跌入深渊。看着妻子满脸泪痕,孩子陌生的眼神,他陷入了沉思,良久,肖某很痛苦的表示,尊重妻子的想法,同意离婚。回监舍的路上,肖某一句话不说,我看到他很难过,就对他进行了开导,肖某跟我说,他非常的迷茫和困惑,虽然极其舍不得妻子和孩子,可是现在自己的情况的确无能为力。之后我将此事汇报给分监区,分监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向监区领导汇报并提出了分监区的想法和建议,得到了监区的大力支持,大家通过汇总肖某平时的表现以及我与肖某的谈话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出他与妻子之间还有很深的感情,还没有达到离婚的地步,为了不使这个家庭破碎,让肖某更好的服刑改造,早获新生,于是我们决定帮助肖某挽救这个家庭,挽救这段婚姻。随后,监区领导就此事积极与县法院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并商议,由双方出面共同来调解矛盾,维系这个即将破裂的家庭。
4月28号,是肖某开庭的日子,当肖某的妻子与家人来到监区等待开庭的时候,监区领导热情地将其妻与家人请到接待室,与他们做了积极的沟通和交流,把肖某的改造表现告诉他们,转述了肖某对妻子的感情以及对这个家庭的重视,希望其妻能宽容谅解他,帮助他安心、积极的改造,早一天回家履行好对家庭的责任。经过思考,其妻告诉我们,其实她也舍不得离开他,也不愿意给孩子一个破碎的家,但由于无法承受生活的压力和别人的看法只能选择离婚。渐渐地,在大家的耐心劝说和开导下,肖妻开始产生了动摇,委屈的眼泪不停的流。终于到了那个特殊的时刻,庭审现场,服刑人员肖某因为难过和激动,结结巴巴得说不出话来,满眼的泪水表达出他的不舍与期盼,在庭审过程中他们相互道出彼此之间深深的感情,肖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给家庭、社会造成的巨大伤害和自己对家人的亏欠,他表示了愿意重新做人的决心,争取早日回家,照顾好妻子和孩子,其妻也愿意珍惜这份感情,不应该因为外在因素就放弃这段感情。最终,在法院调解阶段中他妻子流着泪说:“选择撤诉,将会等到肖某出来共同照顾家庭与孩子”。肖某惊喜万分,激动的心情无语言表,为了祝贺他们一家重归于好,监区还专门给他们拍了一张全家福作纪念,看到他们一家人快乐的合影,想起之前分监区、监区领导以及法院工作人员为维护这个家庭所做的一切努力没有白费,累得值得,在场所有人员都为能让他们这段婚姻延续下去而感到高兴。
作为一名新加入监狱警察队伍的我,亲身经历这样一场特殊的事件处理,并在其中发挥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作用,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自豪。通过大家的努力,维护了一个家庭的和睦,就可能减少对社会的一份危害,就会多增添一份和谐,我想,对这份神圣的职业我有了新的认识,也更加坚定了我当初对这份职业的选择。
(文/图 高树 韩爱武 杨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