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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之路┃法之可畏,法不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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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存也,存于法;人之生也,生于理。法律已成为百姓生活的必需品,关系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昔日,我把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高风亮节抛之脑后,触碰了道德的高线、纪律的红线、法律的底线,锒铛入狱。自我剖析,个人的自负与狂妄,对法律的漠视与无知是我以身试法的前提;自己内心深处难以填满的欲望导致三观的畸变,是我以身试法的思想根源;耐不住清贫、顶不住歪风、抗不住诱惑、管不住小节,是我以身试法的行动基础。身陷囹圄,在对法律法规学习、认识、再学习、再认识的过程中,我感触颇深。学生时代,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有力地保证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工作期间,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日常生活中,《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有效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婚姻法》的实施,为家撑起了保护伞;《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有效保护了土地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还百姓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为实现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法治的东方智慧焕发出无尽的光彩。

服刑期间,参加干警组织的教育学习,我对《刑法》、《宪法》等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学习《刑法》,我知道了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构成、犯罪的类型、量刑的原则等知识。学习《宪法》,我知道宪法不仅是国家的事情,也关系到群众生活,是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

人们常说,肚子饿了一味礼让,那是虚伪;肚子饱了还要再吃,那是贪婪。人生之路,既有鲜花铺就的坦途,又有荆棘丛生的险径;既有迎接挑战的决心,又有争取光明的智慧。昨天,我们因为法律意识不足,道德意识滑坡,信仰意识缺失,走进了森严的高墙。今天,我们需要加强学习,提高法律认知水平;矫正观念,树立正确法律意识;严于律己,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法之可畏,法不可犯。”“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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