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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让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质效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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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落实落细,打造法治监狱、阳光监狱、清廉监狱,4月18日,黔北监狱邀请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检察院在监内对三起罪犯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市区司法局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罪犯家属代表现场旁听。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起,审判长发出指令,本次“高墙”内的公开庭审正式开始。庭审由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出庭,遵义市人民检察院1名检察官代表检察机关出庭,监狱相关科室3名民警代表执行机关出庭。监狱提请减刑的3名罪犯参加庭审,3名民警证人及3名罪犯证人出庭作证。



庭审中,执行机关首先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合议庭、检察官逐一讯问被呈报减刑的罪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情况,并对刑罚执行机关呈报的证据材料进行当庭核实,被呈报减刑罪犯的管教民警、同监室罪犯出庭陈述被呈报减刑罪犯的服刑改造表现情况,检察官发表了检察意见。出庭罪犯陈述时均表示,将深刻悔过自新,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合议庭宣告,将综合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公开、透明,在庭审中法官、检察官以其专业素养、审判技能,按照案件审理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将各庭审参与人的司法行为置于法庭之上,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审判的公开和公正,让监狱民警、社会群众、罪犯更直观地了解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

庭审最后,审判长对监狱罪犯关注的什么是减刑假释、减刑假释的条件等问题进行法治宣讲教育,引导罪犯摆正心态,积极认罪悔罪,正确对待减刑假释政策,以积极的改造态度、遵规守纪的现实表现,争取早日新生,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廖寿昌在讲话时指出,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最高期待,也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庭审,不仅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作用,也对提升监狱民警执法办案水平,激励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统一法院、检察院和监狱三方办案尺度具有重要意义,具有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工作中,监狱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监狱工作的全过程,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奋力谱写推进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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