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监工作安排,决定恢复罪犯现场会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见方式
1.监狱会见室现场会见
2.在当地司法所申请远程视频会见
二、会见时间
1.现场会见:2023年1月28日起,会见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40—11:30,下午13:30—16:20(节假日期间,不开展会见);
2.视频会见:上午8:40—11:30,下午13:30—16:20(节假日期间,不开展会见)。
三、会见安排表
会见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会见监区 | 一监区 | 二监区 | 三监区 | 五监区 医院监区 |
工作日:上午8:40——11:30下午13:30——16:30,星期五及法定节假日监狱不办理会见 |
四、咨询电话
监狱会见室 0851-28918784
狱政管理科 0851-28664127
五、办理方式
(一)采取现场审核
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严格审核,符合会见条件的罪犯亲属,方可办理现场会见。
(二)当地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
罪犯亲属向居住地县(区)司法局(所)提出远程视频会见申请,申请时需说明罪犯所在监狱名称和监区,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办理会见申请手续,监狱接到申请后会及时进行核实审批,待审批通过后,由司法局(所)通知罪犯家属会见时间。
(三)会见亲属及人数
来监会见人员必须是罪犯亲属或监护人,是指因婚姻、血缘和收养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外公、外婆)、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六、现场会见须知
(一)必须携带身份证件(首次会见必须提供相应关系证明资料);
(二)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在进入监狱门岗前,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明;
(三)来监会见人员不得超过3人(不含未成年子女,但未成年子女不超过3人),每次会见时间为15分钟;
(四)罪犯会见每月1次,若当月已申请远程视频会见或现场会见的,不再予以办理会见;
(五)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违禁品、危险品进入监狱区域;
(六)禁止携带手机、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进入会见现场,禁止在会见现场录音、录像、拍照,禁止传递任何物品。
特此公告
贵州省黔北监狱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