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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借张银行卡,获利1000元,判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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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酒局

他出借银行卡

获利1000元

却换来10个月的牢狱之灾

帮信罪,就在你身边!

“兄弟,我从国外回来了,请你吃饭啊。”2022年10月的一天,家住遵义市习水县的付某接到了好朋友袁某的电话。袁某是付某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几年前去了缅甸,听说赚了“大钱”。付某未做他想,欣然赴约。

在酒桌上,袁某吹嘘在缅甸做工程赚了很多钱,因资金流水较大,导致银行卡被限额,有一笔一百多万的工程款不能转入,并趁机向付某提出借用付某的银行卡用于工程款转账,事成后会给予付某几千元的“好处费”。

付某碍于面子,也贪图几千元的小利,同意了袁某的请求。

几天后,在袁某的介绍下,付某将其名下的贵阳银行卡、密码租给名为“小芳芳”的人用于“工程款转账”,还帮助接受验证码登录APP,付某获得1000元的好处费。

不久后,付某接到公安机关传唤电话,到公安局后才发现自己因蝇头小利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

经查,付某贵阳银行账户出租期间接收资金共计112.5万余元,其中,全国电信诈骗被害人13名转入该账户共计43.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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