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编办批复,贵州省黔北监狱机构编制和职责情况如下:
一、机构及编制情况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指挥中心)、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狱内侦查科、教育改造科、劳动改造科、生活卫生科、财务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劳动保障科、信息技术科、后勤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科;政治处(人事警务科、组织宣传科、警务督察队)。
(二)直属机构:监狱医院、心理矫治中心、服刑人员指导中心;
(三)6个监区,17个分监区;
(四)贵州汇北工贸有限公司:企业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力资源科、办公室;
(五)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的机构:纪委、监察科、工会、团委。
二、监狱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及有关罪犯改造、管理方针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刑罚执行工作。
(三)负责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工作。负责狱情分析,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工作;负责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反暴狱劫狱工作。
(四)负责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工作。组织罪犯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组织罪犯进行劳动改造,协调监狱企业的关系,负责劳动安全工作;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负责社会帮教和刑满释放人员接茬帮教工作;负责创建现代文明监狱工作。
(五)负责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开展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
(六)负责财务、装备、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监民警的配备、任免、教育、培训、奖惩、考核工作。
(八)完成省监狱管理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负责政务、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收发、文书档案、目标管理、督查协调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警用车辆管理、调度、交通安全教育。负责业务接待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管理;负责拟定监狱重大紧急事件的总体及分类预案;协助监狱领导协调处理重大紧急事件。
负责人:唐汉
电话:28664311(监狱办公室)
(二)刑罚执行科
负责对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受理罪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工作;负责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过程中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负责承办罪犯入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易成
电话:28664553
(三)狱政管理科
负责监管安全制度的落实;维护监管改造秩序与安全稳定;罪犯的分流、调配、遣送及考核、行政奖罚工作;和武警协调看押任务;对监狱门岗的管理和部分围墙值守;对罪犯会见室的管理。
负责人:陈磊
电话:28664127
(四)狱内侦查科
负责狱内侦查工作制度的落实;狱情动态分析和狱内犯罪、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立案侦查,制定防范预案,处置狱内突发事件等;对武器弹药和警械具的管理。
负责人:陈龙圭
(五)教育改造科
负责对罪犯进行政治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监区文化建设、社会帮教、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等工作。
负责人:徐安方
(六)劳动改造科
负责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罪犯劳动考核、劳动保护和劳动技能培训;协调处理监狱与公司劳务及其合同的相关事项。
负责人:张忠华
(七)生活卫生科
负责制定罪犯生活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罪犯伙食、生活物资供应、公共卫生环境等的管理监督;狱内超市管理;协调监狱医院工作,负责罪犯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负责人:李斌
(八)财务管理科
负责监狱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定期编制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监狱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狱及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杜炜
(九)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罪犯劳动生产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监管、生产、生活等三大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处理狱内外各类安全事故。
负责人:周鲜
(十)劳动保障科
负责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增量补贴的管理及民警遗属抚恤金、特别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民警提前退休的审核报批。
负责人:谭谏
(十一)信息技术科
负责采集、录入罪犯基本信息;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衔接和检查;监所办公自动化网络、监控网络系统的技术维护、计算机应用管理;本单位指挥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信息技术建设;监控中心的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周辉
(十二)后勤管理科
负责后勤保障、装备管理、基建维修、土地和房屋管理;警服发放、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欧阳宪
(十三)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体人员开展各类学习、文化、健身等活动。
(十四)政治处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工作;监狱党建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的党建工作;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管理、警衔管理和警容风纪;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民警录用、管理、考核、调配和辞职辞退的审核报批;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创模和对外宣传;监督和检查监狱民警履行职责、使用武器警械和遵守警容风纪等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
负责人:陈清银
(十五)监狱医院
负责狱内医疗卫生及疾病控制;罪犯的健康指导及疫情监测、防病治病;罪犯的入监体检、预防接种及健康档案管理;罪犯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疾病的前期鉴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负责人:朱宇
(十六)心理矫治中心、
负责罪犯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与心理危机干预;对监区、分监区心理矫治工作辅导员进行业务指导;民警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
负责人:李甦
(十七)服刑人员指导中心
负责向罪犯提供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制度、罪犯考核奖罚规定的咨询,对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援助及外延帮教;协助监区做好顽固和危险罪犯的教育转化;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监狱工作方针;提供政策咨询;罪犯服刑及刑满回归社会的就业指导等工作。
负责人:李甦
(十八)监区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监狱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制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组织实施民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做好生活卫生管理和罪犯考核、奖惩;监区安全和秩序稳定,落实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承办监狱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九)分监区的职责
依法对罪犯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罪犯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狱情动态;对罪犯送行个别谈话教育,教育疏导;严格执行刑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对罪犯的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进行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纪检、监察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民警廉政教育,对党员进行党风党性教育。充分发挥好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督促党员、民警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定期检查;对单位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单位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审计制度,实现审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内审工作,配合上级组织的联审等工作
负责人:秦永刚、邹勇
(二十一)工会
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的工会知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每年向监党委做1—2次书面工作汇报,完善和落实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制定并落实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对病、伤、残、死等职工及家属进行慰问,做好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管理职工之家和工会图书室。
负责人:唐春明
(二十二)团委
负责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确定本监团的工作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各团支部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员的情况,分析本监青年思想动态,组织开展符合专年特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负责人:徐征